来源:北京市纪委监委网站
近年来,门头沟区积极探索实践各类监督贯通融合的工作模式,推动构建衔接顺畅、协同高效的综合监督体系,让监督的聚合效应更加彰显。
“巡审融合”提升巡察质效。在工作安排上,区委巡察办与区审计局密切沟通,实现审计报告、巡察报告相互借力、成果共享。在人员抽调上,每轮巡察均安排审计部门相对固定的专业人员参加,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采取授课、座谈等方式对各组审计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在机制保障上,建立审计部门巡回指导机制。由区审计局主管领导牵头,选派3名工作经验丰富的审计干部组成巡回指导组,每名审计干部对接2个巡察组,负责提供业务指导和专业支持,及时答疑解惑,攻克难题。
“巡纪协作”打破信息壁垒。巡察进驻前,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信访等部门为巡察组介绍被巡察单位全面从严治党检查、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查处等情况,帮助巡察组精准聚焦重点人、重点事提供方向指引。巡察过程中,巡察组可随时与相关监督检查室联络,针对具体问题进行深入沟通。现场巡察结束后,巡察组与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就问题线索进行“点对点”会商研判,有效提升问题线索成案率和案件查办效率。
“巡派联动”实现同频共振。充分发挥派驻组“驻”的优势,在巡察进驻前为巡察组全面介绍被巡察单位政治生态情况和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帮助巡察组“做足功课”。在巡察过程中,巡察组就发现的共性问题及时向派驻组进行通报,共同督促被巡察单位立行立改、边巡边改,确保巡察成效。巡察工作结束后,派驻组负责监督被巡察单位落实反馈问题整改,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共同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文/李梦佳责编/孔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