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创新行政执法理念和方式,指导企业合规守法经营,11月2日,省市场监管局、省司法厅联合印发《江苏省市场监管领域涉企行政合规指导工作试点方案》,在我省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涉企行政合规指导工作。
《方案》要求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原则,以推行“事前指导企业积极预防,事中依法免罚轻罚审慎监管,事后跟踪整改提升执法质效”的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机制为抓手,着力推动实现行政执法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培育治理完善、管理规范、合规经营、守法诚信的法治企业,建设亲商、安商的一流营商环境。《方案》选取南京、苏州、淮安、扬州、泰州、宿迁6个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和江阴市市场监管局为试点单位,鼓励试点设区市市场监管局探索开展更大范围试点。2024年12月底,推动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实现试点全覆盖。
《方案》明确了10项具体举措,全面推动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工作落地。事前通过编制合规指导清单、开展合规普法宣传、指导企业合规治理等措施,让企业认识违法风险点,提前做好风险防范。事中通过对涉案企业依法实施免罚轻罚、合理适用行政裁量权基准等柔性执法方式,实现执法尺度和执法温度的有机统一。事后通过加强涉案企业跟踪整改、指导企业重塑信用、推进差异化监管以及探索开展合规体系建设等方式,推动企业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