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讯(通讯员张琛)近日,由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隔空猥亵未成年人案”宣判,被告人汪某因强制猥亵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他谎称文身结束后要给他拍照片看,并且说给我发的视频是在对我进行性教育。”在安州区检察院的未成年人心理咨询室,经过未检检察官的开导,被害人小兰(13岁)哭着向检察官讲述着自己被文身店老板汪某通过网络“隔空猥亵”的经过。
小兰是一名初中一年级的学生,父母常年在外务工,小兰平时与外婆在一起生活。“平时放学和周末,身边的朋友都有父母的陪伴,我喜欢玩手机,觉得视频中文身的大姐姐很好看。”由于青春期的叛逆加上好奇心的促使,小兰萌生了文身的想法。
2023年3月5日,小兰来到汪某的文身店进行文身,汪某在明知其为未成年人的情况下依然提供了文身服务,并在期间以发送文身图片为由与小兰互相添加为微信好友。
随后的一段时间内,汪某不仅在微信聊天中以查看文身图片为由,要求小兰向其发送身体的照片,还多次向小兰发送色情视频、自己隐私部位的照片和视频,引诱小兰同样拍摄裸露身体、隐私部位的照片和视频发给自己。渐渐地,小兰在对文身的后悔和汪某多次的“隔空猥亵”中变得沉默寡言,拒绝前往学校上课,把自己关在家中,整日闭门不出。
小兰的小姨察觉到侄女的异常情况,在多次询问下了解到了事情的经过,于6月19日报案。不久后,公安机关将汪某抓获。
“我并不明白他的行为是在对我进行猥亵,我也不敢和家长讲,怕被责怪。”当遇到不法侵害时,长期缺乏与父母沟通的小兰坦言,自己不知道如何自我保护,反而害怕说出来后导致长辈的责罚。
办案过程中,未检检察官固定犯罪嫌疑人在网络平台上的聊天记录、图片、视频等证据,还通过恢复关键电子数据等方式,认定犯罪嫌疑人利用网络猥亵未成年人的犯罪事实,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日前,汪某因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相较于现实生活中的传统猥亵,网络‘隔空猥亵’更加隐蔽,受害者因传统观念束缚、远离父母及法治意识较弱等原因,在面对侵害时,容易陷入恐惧、焦虑之中,不敢与家长、老师沟通并报警,严重危害了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考虑到这一情况,安州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多次前往小兰家中,与小兰的外婆、父母进行沟通,向他们讲解了保障未成年人网络安全的重要性,提醒他们教育孩子要更有耐心,生活中也要多理解和关爱,教导其正确使用网络设备,保护孩子远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侵害。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加强与家庭、学校、政府以及网络监管职能部门的联动,合力为未成年人筑牢网络安全防线。”安州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于洁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