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梧州市委批准,梧州市纪委监委对藤县县委原副书记莫德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莫德锦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治意识缺失,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规定购买、使用公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承揽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莫德锦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梧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梧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莫德锦开除党籍处分;由梧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共梧州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中共藤县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梧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