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讯(通讯员王擅文)男子孙某某在无资质的前提下购买“笑气”,存放于报废的轿车内,通过朋友圈引流对外出售,并聘用知情者崔某某送货。近日,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孙某某、崔某某提起公诉。
2022年6月9日,上海市青浦区公安机关民警在停放于长宁区某路段弄堂内的一辆黑色轿车内查获9800只“笑气”。警方很快抓获具有犯罪嫌疑的孙某某及崔某某,到案后,二人如实供述自己在无相应资质的情况下非法售卖“笑气”,销售额达50余万的犯罪事实。
“笑气”,学名一氧化二氮,属于危险化学品,有轻微麻醉作用,早期用于麻醉作用,但也被部分人群认为吸食后可以产生轻度麻醉感,使人置身幻觉。因其具备成瘾性和危害性,因此虽不在法律规定的毒品之列,但仍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经营需要取得相应的许可证,否则涉嫌非法经营。
2019年,孙某某在一酒吧内工作,从一名经常来酒吧的朋友(另案处理)处得知了“笑气”这种东西,并得到了卖家的联系方式。
2021年6月,孙某某失业后,以450元一箱的价格购入“笑气”,并大胆地通过微信朋友圈对外宣传,以500元一箱进行贩卖。期间,孙某某将“笑气”存放在自己家中,由自己取货送货。
2021年底,孙某某在朋友圈发布招聘骑手送货的广告。之前与他在同一酒吧内共事的同事崔某某找到他,表示自己愿意做骑手。孙某某坦言,自己需要送货的是售卖的“笑气”,崔某某认为有利可图,并不在意。随后,二人开始了“搭档”生涯。
孙某某将购入的“笑气”藏在某不起眼的小区路边一辆报废的黑色轿车内,车辆经日晒雨淋,积了厚厚一层灰,平时少有人注意。每当有人买货,就由崔某某去车辆内取货送货。
经审查,检察机关认为孙某某、崔某某在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购买“笑气”并加价对外销售,非法经营额达数十万元,其行为已触犯刑法,依法对二人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