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肥水养鱼”说不
重庆五分院:督促治理违法养殖污染水库水质问题
本报讯(记者满宁通讯员彭静曾晓波)“现在,‘肥水养殖’已全面取缔,水库周边残留的化肥等废弃物也被清理干净了……”近日,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官来到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对问题水库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今年2月,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官摸排辖区百余座水库违法养殖情况时发现,江津区石蟆镇有3座水库生态环境问题比较突出。“村民长期投放化肥养殖但未设置尾水处理设施,导致养殖产生的粪污残渣直排水库,造成水体污染,投放点附近土壤因化肥残留渗透多处发黑和板结。”该院检察官杨竞说。
2月22日,该院对此立案调查。后经有关部门检测,该3座水库水质均为五类水质标准,不符合水产养殖区要求的三类水质标准。
3月9日,该院向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对因养殖问题造成水库水污染和周边生态环境污染予以整改,加强对辖区水库水产养殖污染的执法监管和监测防治。
收到检察建议后,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当即要求涉案地镇政府整治肥水养殖等不规范的水产养殖行为,及时清理水库周边残存的化肥等废弃物,向水产养殖户开展普法宣传和组织绿色生态养殖技术培训,并举一反三对全辖区相关水域水产养殖行为加以规范清理。目前,上述问题均得到有效整改。
据悉,今年2月以来,该院及辖区基层检察院先后对140余座水库进行了逐一巡查,立案办理相关涉水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2件,经与行政机关磋商后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件,促进保护区修缮、新增隔离防护网1600余米,清理化肥残留物等固体废物和垃圾10余吨,安装宣传警示标志牌80余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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