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地方性立法促检察公益诉讼提质增效

日期:10-25
包头市决定行政机关内蒙古包头

正义网讯(记者沈静芳通讯员刘梦琪)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下称《决定》),要求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个人积极支持和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决定》明确,全市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支持。各级行政机关要积极协助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查阅、调取、复制相关执法卷宗以及收集证据等调查核实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和阻挠。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行政机关配合调查取证,办理和回复检察建议、司法建议,执行公益诉讼生效判决和裁定等情况作为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指标。

《决定》强调,全市各级检察机关要健全和完善“磋商+听证+检察建议+N”办案模式,推动实现双赢多赢共赢。要健全“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工作机制,全面推行“河(湖、林)长+检察长”联动协作机制。要强化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建设,探索组建公益诉讼专门人才库,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专业的人才支持。

据了解,包头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积极引导地方立法、司法、行政、社会等力量参与,不断加大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力度。2020年以来,该市检察机关已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批准逮捕26件43人,提起公诉66件92人;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149件。

[版面编辑:张子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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