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月1日《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正式实施以来,深圳参保人异地就医又有了新变化,异地普通门诊可用统筹基金直接报销。
对参加深圳职工医保一档的参保人来说,在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以直接结算。具体而言,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在前往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和三级医疗机构时,可分别享受我市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的75%、65%和55%支付,退休职工参保人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也相应提高5%。目前医保年度内最高可报销10890元。
此外,参加了深圳职工医保二档和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在选定一家异地联网定点基层医疗机构(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后,也可实现直接结算,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5%(退休职工人员、≥60岁居民医保参保人为80%)。目前医保年度内最高可报销2333元。
值得注意的是,符合以上两种情况的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和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均可分别享受我市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的90%、80%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