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取酬的村干部

日期:10-23

近日,我来到三江侗族自治县古宜镇黄排村开展监督检查时,遇到村民委原副主任荣某某,远远看见我就开始打招呼。看到他的精气神儿又回来了,不由得让我想起几个月前的事儿。

此前,我带着镇纪委干部在黄排村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发现该村村级消防员名单中的荣某某与村民委原副主任荣某某重名。根据多年工作经验,我察觉其中可能存在问题,便决定到村里面实地走访。

“你们村里面,一共有几个叫荣某某的人?”我找来黄排村村支书问道。

“这个我们也没有留意,可能要查一下。我只知道有一个离任村干部叫荣某某,他倒是挺热心的一个人。”村支书回答道。

随后,我们来到镇财政所查阅当时发放消防员补助的台账。当掌握具体情况后,我们便直接找到荣某某。“荣大哥,今天我们找你来,是想了解一下你们村在2011年-2019年期间消防员补助发放情况,你有什么情况需要向组织说明的吗?”

“我们都是按规定操作的,没有什么问题。”荣某某理直气壮地回答。

“你看,《柳州市村干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村干部兼职职务的,只领取本职位报酬,不领取兼职职务报酬。镇财政所保存的消防员补助台账中显示,黄排村消防员补助是发到了你的账户,这是怎么回事?”我拿出文件质问道。

看着摆在面前的证据,荣某某才将事情经过娓娓道来。

原来在2011年时,荣某某是负责消防工作的副主任,当时村里需要安排一名全职消防员,每个月可以领取补助资金450元,但村里的年轻人觉得工资太低,没有人愿意脱产承担村级消防工作。为了确保该项工作得到落实,荣某某便将自己的名字报了上去,心想以后找到合适的人选再替换下来。这些年,每当遇到消防演练、排查、检查等具体工作任务时候,荣某某便找4个人共同承担这项工作,并根据任务量按劳分配报酬给他们,这几年来荣某某自己则只拿了1000元报酬。

“要是当时我能认真学习相关文件规定,也不至于犯这样的错误……”一番谈话后,荣某某意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

最终,鉴于荣某某积极配合调查,涉及金额较少,且及时退出了违纪所得,我们依纪依规运用“第一种形态”对荣某某进行了提醒谈话。

“我们对待党员干部始终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在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目的是关心和保护大家。请你放下包袱,知错就改,重新出发。”当提醒谈话结束后,荣某某如释重负。我心里想着,我们在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同时,要做到刚柔相济,从而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三江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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