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报、村评、镇审、县定等多个环节审核把关,22万元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补助却被虚报冒领……前不久,博白县两名干部因审核一笔补助资金失职被问责。
此前,博白县纪委监委收到县委巡察组移交反映2019年东平镇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存在被套取嫌疑的问题线索,立即成立核查组展开调查核实。
核查组首先调阅东平镇2019年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申请人员名单和申报材料,并实地走访核实,发现梁某等11户村民的住房不仅不符合申报条件,也没有重建过房屋,但每户却领取了2万元补助资金。
经过多方调查核实,核查组最终将目标锁定在东平镇民政办主任庞某身上。
“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的补助对象是哪些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这种补助资金只能补给因自然灾害导致倒塌或严重损坏唯一居住住房且需要恢复重建的农户。”庞某回答道。
“你们平时是否需要核实申请人重建房屋的实际情况?”
“当然要的,这是我们的工作职责。村委评议和公示是第一关,民政办审核是第二关,不仅要审核书面材料,还要到申请人家中实地核验,核实情况属实后才出具审批意见”。
“那请你说说这几户是什么情况?”核查组随即拿出东平镇西湖村梁某、王某等11户农户的材料追问道。
眼见事情败露,庞某瞬间慌了神:“当时这11户村民的申请材料没有经过村委评议和公示,但见是亲戚林某拿过来的,碍于情面我没有去实地核验情况,而且还主动帮忙补充完善了村委评议等材料并上报县应急管理局,后来每户获得了2万元补助资金。作为感谢,亲戚林某给了我5000元红包。”
“为什么虚假申报材料能通过层层审批?”随后,我们核查组找到博白县应急管理局救灾物资保障股股长李某了解情况。
“是我缺乏责任心和使命感,没有认真履行审核把关职责,仅粗略查看了相关材料,就签名盖章发放,造成22万元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被套取。”谈话中李某悔恨地说道。
今年9月,东平镇民政办主任庞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博白县应急管理局救灾物资保障股股长李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针对该案暴露出监管缺位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村民获得资金补助的问题,博白县纪委监委对近年来全县民生资金发放情况开展“回头看”,及时查漏补缺。同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民生资金项目管理使用制度和工作流程,规范联审联评机制,从源头上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博白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