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水村村道硬化工程已顺利完工,村道建设完全符合合同实际要求且厚度比合同原定厚度高出3厘米。”前不久,富川瑶族自治县朝东镇秀水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向朝东镇纪委反馈项目整改情况。
此前,秀水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对村道硬化工程施工现场监督时发现,施工方使用的钢模尺寸比合同原定厚度少了,立即上报镇纪委和项目业主单位。
“合同原定厚度是15厘米,为什么施工却只有12厘米?”镇纪委接到线索后,经开会研究,决定会同业主单位、镇项目办、村委监督委员会成员组成核查组,对该工程的立项、设计等材料进行全面查阅,对照设计图纸和村道硬化工程施工合同进行现场走访,发现道路施工所用的钢模尺寸存在问题。组织职能部门对该施工路段进行重新检测,查实道路厚度比合同上的少3厘米。
“我们现有的钢模只有12厘米和18厘米,本想12厘米厚度的村道应该足够用了。”施工方看着现场取样丈量的结果,自知已经无法自圆其说便如实交代了事情的原委。
“既然已经签订了合同实施方案,就应该严格按照合同执行,不能‘缺斤少两’。”核查组现场严肃地指出并要求施工方立即做出整改。
针对发现的问题,镇纪委约谈该项目办相关负责人,督促做好施工进度和质量督办整改,同时对全镇正在实施的工程项目进行举一反三,强化村级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
最终,秀水村村道硬化工程项目施工方在现有的道路施工钢模尺寸中选用了18厘米的尺寸,比合同预定的厚度高出3厘米。目前,该项目工程成功在预定工程期间内完工,并经监理单位确认合格后通过验收。
今年来,为让村级监督更加精准,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前沿哨兵”作用,朝东镇在县纪委监委的指导下,在全镇成立由330名村务监督委员组成的22个村(社区)党群廉心站,先后对岔山村委腊肉加工厂、高宅村委西岭桥水渠水毁修复等多个项目进行“立项、施工、验收”全过程、全周期监督,全力保障村级工程项目按时保质完成。(富川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