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

日期:10-23
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

正义网北京10月23日电(见习记者王冬)10月23日,最高检举行“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立足“四大检察”法律监督基本格局,对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更好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供法治保障明确工作要求。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高景峰介绍称,《意见》重点从持续做优刑事检察、精准开展民事检察监督、强化行政检察监督、深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加强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同时,《意见》对完善法律监督方式方法,促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明确工作要求。“重点围绕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准确把握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条件、加强刑事审判和刑事执行监督、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持续深化规范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完善涉企案件申诉等机制以及优化办案方式方法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高景峰说道。

《意见》明确对民营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嫌违法犯罪的,要从经济安全、公共利益、市场秩序等方面全面、准确、合理认定社会危害性,综合考虑政策调整、经营不善、市场风险等市场主体意志以外的因素,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准确把握民营企业涉合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等生产经营类犯罪的认定标准。同时,针对司法实践中民营企业常见多发的非法集资类、贷款类、涉税类等犯罪,要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主客观相一致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依法准确定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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