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政府网站
(记者乔娅通讯员姚伟强)近日,省林长办公室发布《林长制工作规范(试行)》,从林长制的组织体系、责任体系、制度体系、源头管理体系、考核评价体系等五大体系建设和林长履职等方面,对林长制工作进行规范,促进各级林长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规范共分总则、组织体系、责任体系、制度体系、源头管理体系、考核评价体系、林长履职、附则8个部分,共34条。
规范从设立五级林长、设置林长办公室、明确协作部门、设置“一长两员”等方面,对林长制组织体系进行说明与规范。从林长责任区域确定、林长制主要任务以及林长、林长办、协作单位职责等方面,对林长制责任体系的建设进行说明与规范。从督办提醒、部门协作、林长办协调、信息公开、工作通报、档案管理等方面,对林长制制度体系的建设进行说明与规范。从建立“一长两员”护林机制以及巡护、执法人员管理与职责等方面,对林长制源头管理体系的建设进行说明与规范。从考核原则、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程序、考核结果等方面,对林长制考核评价体系的建设进行说明与规范。从召开林长会议、签发林长令、开展巡林督查等方面,对林长履职方式与履职内容进行说明与规范。
规范进一步强化了各级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林业资源的责任,健全了林长制工作机制,对林长制日常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林长制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