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萃|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意见具有证据能力、补强公共场所监控设备收集个人信息规制进路……

日期:10-17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龙宗智:

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意见具有证据能力

集萃|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意见具有证据能力、补强公共场所监控设备收集个人信息规制进路……

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意见具有技术性、派生性、核查性和职权性特点,现行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尚未确认其证据能力。技术审查意见具有解释性证明力、佐证性证明力和实质性证明力,其证据能力能够从相关性理论获得根本证成,能从刑诉法解释第100条得到规范支撑,亦有系列裁判包括重大案件裁判支持,具有实践许容性。审查意见的派生性和可能具有的“当事人性”,均不足以否定其证据能力。确认其证据能力,有助于建构证据支持体系,契合技术审查工作的发展方向。法官履行查证责任而非证明责任,且为防止“自审自鉴”的类似不当,区别于检察机关技术审查意见,法院自身的技术审核意见应坚持其内部性,仅用于辅助心证。技术审查意见如用作证据,需要满足相关性、必要性、专业规范性以及程序要件,可以区分不同情形作为主要证据或辅助证据使用,且注意把握不同审查方法对证明作用的影响。应完善相关证据规则,为技术审查意见的司法适用提供依据和遵循。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董皞:

补强公共场所监控设备收集个人信息规制进路

集萃|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意见具有证据能力、补强公共场所监控设备收集个人信息规制进路……

在不涉及高度个人隐私的公共场所配置视频监控设备,实现维护公共安全目的的同时,也伴生着收集个人信息泛化的风险,这就意味着相应的规制进路亟须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6条将公共场所图像设备收集个人信息的目的严格限缩为维护公共安全,体现了平衡公共场所中个人信息保护与利用的价值取向。知情同意和事后追责的传统规制进路存在授权同意机制无法顺畅运行、肆意收集和滥用个人信息的乱象难以禁止等局限,综合考量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设备所涉及的主体、客体、行为目的三方面要素,可以从加强行政监管、明确视频监控设备配置和收集范围等方面补强规制进路。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王莉: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惩罚性赔偿制度功能相契合

集萃|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意见具有证据能力、补强公共场所监控设备收集个人信息规制进路……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及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制度直接救济或者修复受到污染或破坏的生态环境,是实现二十大报告提出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的核心环境法律制度之一。民法典第1232条创设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但并未明确该条能否适用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目前学界对此存有“肯定说”和“否定说”两种观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惩罚性赔偿的制度功能相契合,惩罚性赔偿制度发展演进中保护法益从私益到公益的拓展,域外立法及司法实践具有可资借鉴的经验等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适用惩罚性赔偿提供了理论依托及实践参照。环境民事公益诉讼适用惩罚性赔偿应当秉持谦抑审慎的原则,健全主观过错与客观损害事实相结合的分类适用模式。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副教授张佳华:

构建刑事涉案财物处置财产管理第三方制度

集萃|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意见具有证据能力、补强公共场所监控设备收集个人信息规制进路……

传统刑事诉讼重“对人之诉”,轻“对物之诉”,致使刑事案件存在涉案财物处置与债权保护的冲突与背离。通过统计分析可知,涉众型非法集资犯罪案件财物处置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财物来源、权属、价值等要素审查不够全面;涉案财物合法与否的性质甄别比例较低;财物处置程序类行政化,随意性比较强,对涉案财物管理还有些粗放;裁判文书对涉案财物处置情况的表述不明确等。究其原因在于立法规定概括性与涉案财物复杂性的矛盾、定罪量刑与财物处置的思维差异、办案机关处置涉案财物的专业能力极其有限、涉案财物处置的监督制约机制不足。基于刑事涉案财物处置的特殊性,构建独立于办案机关之外的财产管理第三方制度成为可能选择。财产管理第三方制度能够填补办案机关财物管理专业化不足、中立性欠缺等问题,有利于提升刑事涉案财物处置的程序正当性。财产管理第三方制度构建以明确其功能定位为前提,具体制度设计包括明确财产管理第三方制度的启动条件、处置权范围、参与路径和配套机制。

(以上依据《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法律适用》《海峡法学》《求索》,陈章选辑)

[版面编辑:陈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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