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日的昭通,天空湛蓝、凉风习习。当很多同龄人带着孩子在公园里、游乐场、山野中享受美好的亲子时光时,云南省昭通市纪委监委第十一审查调查室主任吴压却奔忙在审查调查的路上。
吴压常说,审查调查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是严肃的政治工作,必须将讲政治贯穿审查调查始终,对每一个案子,都要全力以赴,不能有丝毫懈怠。自2017年底转隶到纪检监察机关,吴压一直奋战在审查调查一线,先后办理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50余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0余人。2021年,吴压被评为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能手;2022年,被云南省委省政府记一等功。
2022年6月,昭阳区纪委监委查办的区直某局局长张某违纪违法案面临困难,吴压受命担任专案组的新组长。
“时间紧、任务重,我们必须尽快熟悉全案材料。”进入留置点后,吴压立即带领办案人员梳理问题线索和案件材料,发现张某曾先后担任彝良县某局和昭阳区某局局长,在这两个县区任局长期间,他将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大部分土地测绘项目都交给了同一个公司承揽。
吴压带领专案组认真研究这家公司的相关情况,发现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占股60%,李某母亲占股30%。通过追溯该公司股权变更过程,专案组又有了新发现。在该公司注册成立一年后,原始股东赵某将价值30万元的股份转让给了李某母亲,而专案组通过细查资金流水,发现赵某原本用于注册公司的资金就来源于李某。
“赵某是谁?她入股的资金为何由李某提供?股份为什么要大费周章地转到李某母亲名下?”带着一连串的问题,专案组决定从赵某身上寻求突破。
经过进一步调查,专案组终于查清了张某假借他人名义收受干股的事实。李某为感谢张某帮助其承揽工程项目,送给其30%的干股,虽然这些干股几经周转,从表面上看与张某没有关系,但实际上张某才是真正的持股人。在相关证据面前,张某也承认,李某母亲名下的股份确实是由他持有。
在后续的调查中,专案组发现张某的违纪违法行为与李某有关,于是趁热打铁,对李某名下的资产进行细查,发现李某曾在某商场购买了3间门面房,却分别登记在了3个人的名下。
“这里面一定有蹊跷。”专案组随即和李某进行了一次深入的谈话,得知这3间门面房中有1间实际归张某所有。
得知收受门面房的事情也败露了,张某不再抵抗,将自己滥用职权、收受贿赂的违纪违法事实和盘托出。
从接手案件到移送审理,吴压带领专案组只用了50天时间,就查清了张某的全部违纪违法事实,而且将其违纪违法所得全部追缴。
多年的办案实践与总结思考,让吴压对纪检监察工作有了更深刻的感悟和体会,他常说:“我们办案不仅要查清事实,更要教育挽救干部,让他们感受到组织的良苦用心,主动认错悔错改错。”
有一次,吴压带队调查某国有银行董事长肖某涉嫌贪污受贿案件。面对组织谈话,肖某避重就轻,只交代轻微违纪行为,对于涉嫌严重违法甚至犯罪的受贿行为则拒不承认。
如何才能打开突破口?恰逢中秋佳节,细心的吴压留意到肖某沉默寡言,吃饭也很少。后来吴压了解到,肖某的母亲已经89岁,身体不好,肖某很挂念母亲。随后,吴压向组织申请,让肖某与其母亲、妻子通视频电话。
电话中,肖某的亲属们纷纷劝他主动交代问题,争取宽大处理,早日回家。
面对亲情,肖某再也绷不住了,瘫坐在椅子上,失声痛哭。在随后的谈话中,肖某一五一十交代了自己的违纪违法事实。
在同事眼中,吴压一切以工作为重,是个不折不扣的“拼命三郎”。2020年11月,吴压接受任务办理省监委指定的云南某国有公司总经理王某职务违法案。
在昆明开展外调工作期间,吴压不慎滑倒,掉入一个大坑塘里,导致左脚3处骨折,医生建议他手术治疗。但考虑到案件正值攻坚阶段,为了不耽误案件进度,吴压毅然推迟手术,带伤办案。
那段时间,他顾不上自己疼痛红肿的左脚,白天研究案件资料、晚上召集专案组成员集中研判案情,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谈话,他坚持拄拐上阵。
正是在吴压甘于奉献、不怕牺牲的精神鼓舞下,专案组办案进展迅速,很快就查清了案件事实,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100余万元。
在纪检监察办案一线工作的5年多来,不论涉案人员职务高低、涉案金额大小,吴压始终兢兢业业、一丝不苟,让经手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
这些年,也有人劝他:“纪检监察工作很得罪人,不要太较真。”面对这些,吴压说:“为官避事平生耻。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的忠诚卫士,干了这个工作,就不怕得罪人。”(通讯员梁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