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共北京市委批准,北京市监委对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原局长(主任)周剑平(正局长级)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周剑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宴请,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由他人承担装修、家具费用;搞钱色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周剑平严重违反公职人员廉洁要求、道德要求,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北京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由北京市监委给予周剑平开除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