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说案|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朝阳事业"

日期:10-11
未成年人检察长

湖北省竹山县检察院检察长侯小丽

湖北省竹山县检察院检察长侯小丽

近年来,我院坚持把保护好未成年人作为一项“朝阳事业”,做到全情投入、全心付出、全力以赴,严厉惩治、有效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和积极帮教救助涉案未成年人,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依法能动履职,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我院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以能动履职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将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全面、综合保护理念落实到每一起案件办理中。在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我们将保护未成年人权利贯穿始终,把化解矛盾、修复关系作为办案重心,积极做好心理疏导、亲职教育、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矫正、宣告训诫、帮教救助等工作。2022年以来,我院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8件91人,争取法院判决支持,对3名利用职业便利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犯罪分子落实从业禁止。同时,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保护力度,对63名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帮助3名被害人协调转学安置,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20余份,对12起涉未成年人案件依法进行犯罪记录封存。

坚持工作创新,推动提高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水平。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依法有序、积极稳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助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迈向更高水平。2022年,我院积极落实未检业务集中统一办理要求,办理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3件、民事和行政监督案件5件、司法救助案件4件。今年,我院针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因为父母涉罪成为特殊弱势群体现象,通过入户探访、个案跟踪、心理疏导、危机干预等不同方式推动问题解决,并开展对服刑人员子女关爱帮扶活动。同时,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启动“法治进校园”全县巡讲,开展涉未普法宣传60余次。

深化融合履职,凝聚未成年人社会化保护合力。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同心协力。为此,我院主动作为,联合各方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形成从“我管”到“都管”的良好局面。我院联合竹山县教育局、公安局、妇联等13个部门,出台《关于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工作办法(试行)》,同时建立包括多元解纷、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犯罪记录封存、多元化救助在内的多项联动协作工作机制,实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五大保护的有效融合。2022年以来,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涉未社会治理问题,我院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合作,围绕涉未案件高发、易发领域向相关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33份。例如,针对学校周边非法营运、违法超载接送学生的危险驾驶案件高发态势,我院向县委、县政府提交调研报告,同时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学生乘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消除了上学放学路上的安全隐患。

[版面编辑:何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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