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财务记账凭证上显示有一笔2万元的行政处罚款项收入。”
“水利局工作人员称2019年至2022年没有水政执法案件,这笔行政处罚款项从何而来?”
前不久,荔浦市委第四巡察组在该市水利局开展常规巡察,由于水利局提供的水政执法案卷不齐全,存在疑虑的巡察人员转而查阅该局财务记账凭证并发现了疑点。
带着这一“铁证”,巡察组找到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要求其提供完整案卷资料,经再三催促,水利局才将全部案卷提供给巡察组。
“遮遮掩掩,其中必有猫腻。”带着问题,巡察组迅速投入调查,一方面查阅该局2019年至2022年水政执法案件案卷、党组领导班子会议记录等相关台账资料,另一方面实地走访法院、个别谈话了解情况。
调查发现,2021年4月,水利局针对办理的一起荔浦河玉雷坝下游河道内违法采砂石案,对有关责任人员下达《荔浦市水利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共计47万元,其中仅收到部分责任人员上缴的行政处罚2万元。水利局相关工作人员将行政处罚决定搁置一旁不闻不问,未及时跟踪执行,导致该案超过期限无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涉案罚款45万元无法执行到位,让罚款成死账,处罚成空文。为掩盖这一漏洞,水利局还伪造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放入案卷材料中,企图应付巡察组的检查。
最终,巡察组将此事作为问题线索移交市纪委监委,经该市纪委监委进一步核查和综合研判,对该市水利局在行政处罚中履职不到位的干部给予政务警告处分2人,批评教育1人,提醒谈话2人。以有力监督惩治“躺平式”干部,释放“是干部就不能混日子”的强烈信号。
问责不是目的,整改才是关键。针对该案件暴露出干部工作作风不扎实、履职不到位等问题,该市纪委监委向水利局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其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推动问题整改到位。之后,荔浦市水利局成立了水行政执法案件审查、执行领导小组,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案件审查、执行工作,并制定《荔浦市水利局水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荔浦市水利局水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11项水政监察工作制度。(荔浦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