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一批民生新规正式实施,从重罚水电燃气乱加价行为,到提高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报销额度;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到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法治,为民生幸福护航。
“水电气刺客”最高可罚20万元
部分城中村存在的房东随意给水电气加价的问题,是不少租户的“痛点”,近年来引发广泛社会关注。在市人大代表的推动之下,《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明确规定代收费人未按政府定价和使用人实际使用数量收取水、电、燃气费用且逾期未改正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房东或者其他代收人在代收水电气费用的同时,还必须提供载明水、电、燃气的价格和实际使用数量的发票或者收据,否则也将处以罚款。对违反规定受到行政处罚且未履行生效行政处罚决定的行为人,依法将相关信息纳入其信用记录,并对其实施失信惩戒。
少儿学生医保纳入居民基本医保参保范围
《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10月1日也正式实施。按照规定,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普通门诊年度报销额度由原来的每个医保年度固定1000元,提高到本市上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5%(实施初期约为2333元),取消单项诊疗项目或医用材料最高报销120元的限制。
《办法》同时将少儿学生医保纳入深圳居民基本医保参保范围,深圳少儿学生医保普通门诊年度报销额度也提高至2333元。
婴幼儿乳粉标签不得使用模糊信息
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关系婴幼儿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新修订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保障婴幼儿“口粮”安全。
新《办法》禁止变相分装,规定申请人使用已经符合婴幼儿配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营养成分要求的复合配料作为原料申请配方注册的,不予注册。同时明确了申请材料弄虚作假,产品配方科学性、安全性依据不充足等8种不予注册的情形。
新《办法》对标签、说明书的禁止性要求也作出了调整,增加以下禁止性规定:不得使用“进口奶源”“源自国外牧场”“生态牧场”“进口原料”“原生态奶源”“无污染奶源”等模糊信息;不得使用婴儿和妇女的形象,“人乳化”“母乳化”或者近似术语表述;不得使用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内容。
明确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罚则
“双减”政策实施两年多以来,校外培训治理取得一定成效,但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隐形变异开展校外培训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将于10月15日起实施,校外培训行政执法工作有了明确的依据和统一的标准。
《办法》明确擅自有偿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的情形,并具体列举了通过即时通信、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有偿开展校外培训的“转线上”行为;利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有偿组织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校外培训的“转地下”行为;以咨询、文化传播、素质拓展、竞赛、思维训练、家政服务、众筹私教、研学等名义有偿开展校外培训的“换马甲”行为这三类隐形变异行为,并设置兜底条款,规定了警告直至10万元以下罚款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