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直某单位账单凭证竟然显示给一张公务加油卡充值。乡政府及乡直单位所有公务车和公务加油卡都由乡党政办统一管理,这张加油卡究竟哪来的?”今年年初,一张陌生的公务加油卡充值凭证引起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忻城县新圩乡纪委的注意。
为弄清楚情况,该乡纪委找到了相关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到加油站调查加油卡充值及使用信息,对照加油记录时间调取监控录像。经初步核查,得知这张陌生的公务加油卡来自该乡直某单位负责人潘某。
“这张卡是你们单位的吗?乡里有公务加油卡,为什么还要办理这张加油卡?”该乡纪委找到潘某核实情况。
“这张加油卡是我们单位的。因为我单位名下有一辆公务车,每年都会收到上级拨付公务用车经费,所以专门办了这张公务加油卡,以便将公务用车经费用于给单位公车加油。”
“据了解,你单位的公务用车已归乡政府统一管理。既然办了公务加油卡,那为什么不主动交给乡党政办?”
“这……因为我经常下村或去县里办事,为了便于加油,我就想着自己保管,也是图方便。”潘某话语中隐隐透露不安。
“那为何加油站提供的相关证明显示,你用这张加油卡到加油站加油的车辆并不是你单位的公务车,而是你本人的私家车?”乡纪委出示了加油卡台账对账单等材料。
“怪我心存侥幸,公私不分……平时工作有时开公务车,有时也开私家车。想着办一张加油卡,对外可以说是给单位的公务车加油,实则想贪小便宜,拿这张加油卡给自己的私家车加油,反正也没有人细查。”潘某最终承认存在私车公养的问题。
经查,2021年6月至2022年12月,潘某任忻城县新圩乡某乡直单位负责人期间,使用本人管理的公务加油卡,多次为自己的私家车加油总计5999.61元。2023年8月,潘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针对因公务用车管理不到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谨的问题,该乡纪委从教育监督、制度执行等方面,紧盯用车审批、车辆使用、财务审核、车辆维护等环节,对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压实用车管理责任,推进公务用车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