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宋淑启决定逮捕

日期:09-28

正义网记者9月28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山东省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宋淑启(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宋淑启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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