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细节揪出涉税犯罪“漏网之鱼”

日期:09-27

正义网讯(记者卢金增通讯员孙璐)“磋商会议后,我们及时向相关企业追缴税款,同时加强了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初步形成了部门之间的良性互动。”近日,山东省临沭县检察院组织办案检察官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追缴情况进行跟踪回访时,该县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今年5月,该院办理了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审查案卷时,一个细节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该案中除涉案人员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赚取税点外,另有数十家企业在未发生实际生产经营或无实际交易的情况下,收受涉案人员虚开的发票用于抵扣税款,这些企业可能也涉嫌犯罪,但相关部门尚未开展进一步调查。为防止犯罪分子脱逃,尽快挽回国家财产损失,该院检察官需要在短时间内对大量涉案线索进行梳理排查,然而线索数量繁杂、涉及主体分散,极大制约了工作的开展。

问题怎么解决?在该院数字检察专班的技术支持下,该院检察官决定以个案为突破口,利用数字化监督模式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制约工作的难点、痛点。该院与侦查机关及税务、行政审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力、水务等部门达成数据共享共识,结合现有检察业务数据资源,探索建立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类案监督模型。

模型如何构建?“我们首先采集了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中的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信息,筛选出非涉案公司基础信息和不在案人员基础信息,通过汇集开票异常企业信息、虚开线索企业信息,形成跨部门涉税重点核查企业数据库。后续将调取的纳税信息、社保缴纳信息以及企业水电缴费信息进行碰撞,筛选出重点核查企业中的空壳公司,进一步核查有无空壳公司开票情形,最终锁定具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的企业和人员。”办案检察官介绍道。

该模型共筛查出具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的空壳公司及关联企业线索62条,根据是否达到刑事立案标准,该院进行分类处理,将虚开发票抵扣税额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31家企业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虚开发票抵扣税额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企业,以“检察建议+诉前磋商”的综合监督方式,督促其退缴税款74万余元。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刑行协同共治,该院对近5年办理的涉税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分析,并据此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行政部门开展风险防范,核实补缴税款及滞纳金1.4亿余元。

“我们从个案办理出发,深入挖掘监督线索,发现类案监督规律,通过建立监督模型,精准锁定犯罪‘漏网之鱼’,以数字化放大法律监督效能,充分发挥行刑衔接效能,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形成全链条打击,有效促进了税收清缴,实现融合监督、共治共享,这也是数字检察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一次生动实践。”该院检察长姚晓东告诉记者。

[版面编辑:李娜见习编辑:高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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