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分红回馈为诱饵进行保险贷款诈骗 骗得9人共计70余万元

日期:09-27
保险诈骗

正义网讯(通讯员胡佳瑶)租赁高档商业办公楼,聘请有保险经验的业务员,瞄准中老年客户群,通过拨打电话以分红回馈为诱饵,进行保险贷款诈骗。2023年4月23日,上海市黄浦区检察院对被告人刘某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

2022年8月21日,年近70岁的韩老伯接到一个电话,对方声称受某知名保险公司委托,现对保险分红型老客户发放分红回馈,让韩老伯带好身份证和银行卡到本市某高档商务楼办理业务。

8月22日,韩老伯来到该公司,刘某接待了他。刘某自称经理诓骗韩老伯,称其曾在保险公司投保六万元,所以现在公司给予六千元的利息补贴,三年四次,每次1500元打到账户。韩老伯回忆:“经理拿着我的身份证和银行卡跑到另外一个房间,回来后让我签署一个协议,还让我刷pos机输密码,然后我就收到了1500元。”随后,韩老伯心满意足离开。第二日,韩老伯来到银行拉账户明细,发现22日除了有1500元的进账外,还有一笔6万元的进账和6万元的出账。韩老伯觉得不对劲,于是报警。

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后,检察官仔细审查在案事实及证据,综合分析发现本案的作案手法涉嫌诈骗类犯罪。刘某从他人处获得保险客户信息,以补贴为诱饵,针对曾购买分红型保险的中老年客户,利用老年人对智能手机不熟悉,私自在其手机上办理保单贷款,随后以内部走账、补贴需冻结款项、验证银行卡等虚假理由,欺骗被害人在POS机上刷卡,将贷款金额转入刘某所在公司账户内,最后从所骗得款项中支付少量金额企图继续蒙蔽被害人。韩老伯表示:“对方就是诈骗。他们用我的账号向保险公司申请贷款,成功后直接把钱转到他们公司。”

被告人刘某到案后,拒不认罪,狡辩称自己只是公司员工,对具体所从事业务为保单贷款的事实毫不知情。检察官比对多组证据,证实刘某不仅对公司业务模式有实际认知,且对该公司经营有一定管理权,故应该对公司的诈骗行为负责。在强有力的证据面前,刘某最终认罪伏法。截至案发,被告人刘某以上述手段共欺骗被害人9名,涉及实际金额70余万元。黄浦区检察院遂依法对其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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