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安:一体履职,为孩子撑起法治蓝天

日期:09-26
未成年人南安市检察院福建省犯罪

福建南安:一体履职,为孩子撑起法治蓝天

福建南安:一体履职,为孩子撑起法治蓝天

南安市检察院举行“星火成炬共护未来”法治宣讲行动启动仪式。

“之所以没有对你们追究刑事责任,不是因为你们的行为没有构成犯罪,而是因为你们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希望你们引以为戒,今后不要再挑战法律权威……”日前,福建省南安市检察院对21名涉案未成年人进行集中训诫。

今年4月,南安市检察院办理一起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件,小明、小杨(均为化名)等人因琐事纠集10余人互殴。参与该案的未成年人竟达21人,其中19名未成年人的行为已达到追诉标准,但均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有10余名在校生,考虑到小明、小杨等人犯罪时为未成年人,系初犯、偶犯,该院在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社会调查的基础上,依法对小明、小杨等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家庭教育指导,督促“甩手家长”尽责管教

“父母忙着打工赚钱,没人关心我在做什么……”检察官了解到,涉罪未成年人父母忙于生计,放任孩子辍学、早恋,导致其沾染沉迷网络等不良习惯,对此,南安市检察院为21名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发放《督促监护令》,并邀请其参加为期三个月的家长课堂,进行系统家庭教育指导。

“我听完第一堂课后觉得受益很深,后面的课堂,我让妻子也来听课,三个月的课程,我一期都没落下,感谢检察院和妇联给了我学习如何为人父母的机会。”某涉案未成年人父母在家长课堂结课时说道。

考虑到这些涉罪未成年人平时有不良行为,办案检察官通过引导他们参与志愿服务等方式,让他们成功戒掉了沉迷网络的不良行为。这是南安市检察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修复家庭关系的一个缩影。早在2017年,该院就建立了“亲职教育”机制,随着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该院联合当地教育、妇联等部门成立“泉家福·刺桐花”南安市家庭教育驿站,聘请专家组建家庭教育指导师团队,升级督促监护令机制,通过制发具备刚性的《督促监护令》,开展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谈话,强化履行家庭监护职责,改变不当教养方式,实现与孩子的有效沟通,逐步修复涉案未成年人家庭矛盾。今年以来,该院还将家庭教育指导的适用环节扩大至庭审过程,在法庭教育中加入家庭教育,进一步提升家庭教育效果。

不良行为矫治,帮助少年迷途知返

“考虑到21名涉案未成年人大部分年纪小,如不及时干预开展犯罪临界预防,可能有的孩子今后会走上犯罪道路。”办案检察官揪心地说道。

该院依托南安市未成年人专门矫治“启航计划”,对21名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干预矫治,让少年们的不良习性得到矫正。在集中训诫活动时,通过播放普法宣传片,以真实案例警示他们,从犯罪成本与后果、如何自觉净化社交圈等方面引导他们提升法律意识。

南安市未成年人专门矫治“启航计划”是该院联合职能部门为加强临界未成年人不良行为专门矫治工作而实施的,对象主要包括未达刑事责任年龄实施涉罪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在学校中发现具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通过专门矫治专家团队开展心理测评、访谈评估、心理干预和矫正等方式,对不良行为进行矫治。今年以来,该院已矫治临界未成年人29名。

制发检察建议,增强监督刚性“治未病”

“我看到对方有人手里拿着把西瓜刀,有的拿着铁棍……”讯问过程中,涉罪未成年人的话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该院随即向公安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严格落实生产备案、销售实名登记制度,查清刀具来源、去向并收缴。收到检察建议后,市公安局及时摸排生产、销售管制刀具企业及网购管制刀具、工艺刀具人员,规范流通渠道,严格履行监管职责。

此外,该院在办案中还发现,个别学生无正当理由请假或办理休学手续、无故退学。“上学路上,一个都不能少,我们及时向教育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提出劝返复学辍学未成年人,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办案检察官说。对此,市教育局及时下发控辍保学相关文件,并将控辍保学工作成效纳入考评指标,同时加强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和青少年心理健康辅导,经过不懈努力,控辍保学已实现动态清零。

从个案办理“多做一点”,到类案研究“多想一些”,该院推动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并以办案为基础,延伸检察职能,推动各部门形成保护合力,不断净化青少年成长空间。

化整为零,检教合作形成精准普法“雁阵”

为精准普法,该院还推行建立了在校生犯罪区域预警机制,将辖区内在校生犯罪行为、行政处罚及受侵害情况进行归类统计、动态管理,以南安市26个乡镇为单位区分保护预警、教育预警两个维度,对每个维度以红、橙、绿三种颜色作为预警信号,并同步通报市教育局,共同做好在校学生法治教育。

办案中,该院及时向涉案学校通报情况,建议校方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及时干预教育学生苗头性、倾向性不良行为,并将涉案学校所在乡镇预警等级调整为橙色。

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应抓早抓小,仅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法治教育是远远不够的,该院今年初与市教育局签订《未检闽e站·南安刺桐花“星火成炬共护未来——法治宣讲行动”活动方案》,选拔112名老师成立法治宣讲团,以“检察官教老师、老师教学生”的方式进行普法教育,让这些教师既是法治宣讲员,又是校园春蕾安全员,探索走出了一条新型法治进校园之路。

“检察院的检教普法机制,我觉得做法特别实,效果也很明显。检察官走进校园开展普法示范课,有利于增强老师们的法律修养,我们宣讲团也有老师上台展示观摩课,让老师们有案可依、有课可学。”某小学老师黄鸣凤介绍,目前112名检教合作普法教师均已在学校开设了普法课程,检教普法模式取得一定成效。

(黄翠芳吴婉瑜)

办好农民身边的“小案”

近年来,福建省南安市检察院在履职中重点关注农民合法权益保护、美丽乡村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通过办好农民身边的“小案”,找准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的着力点,切实做好涉农检察工作。

执行监督助力农民工讨薪

今年2月,南安市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姜某等15名农民工追讨欠薪已半年仍未拿到,该院在姜某等人的要求下随即启动监督程序,调查查明姜某等人为某公司工人,该公司拖欠工资未按时发放。

“我们还发现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曾向法院申请追加原企业法定代表人为被执行人,但法院未依法作出裁定,损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办案检察官洪婉玲说道。

3月1日,南安市检察院向法院制发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建议其及时裁定追加被执行人,今后严格规范执行行为。法院随后函复称已着手对该公司相关财物进行拍卖,并已裁定追加被执行人,今后也将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

“我们在开展根治欠薪专项活动中还陆续深挖出17条农民工讨薪执行监督线索,并就裁定终结执行程序不规范、未及时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等问题,向法院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促成发放农民工工资95万余元,依法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洪婉玲表示。

民事支持起诉帮农村弱势群体维权

“谢谢检察官,多亏你们我才拿到补偿款。”一年多奔波后终于尘埃落定,玉女士感慨道。

2021年4月,戴某驾驶摩托车(后载玉女士)行驶,遇路口红灯时继续通过,与前方相向行驶的彭某驾驶的重型牵引车发生剐蹭,戴某当场死亡、玉女士受伤。交警部门认定,戴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彭某承担次要责任,玉女士无责任。

“这次交通事故导致我全身多处骨折,经鉴定,有一处八级伤残,两处十级伤残。此外,目前我无法上班,也没有收入来源,医疗费都成了大问题。”玉女士说道。

同年6月,玉女士索要赔偿未果,依法向法院起诉,并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南安市检察院经调查核实,认为彭某应对玉女士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彭某的重型牵引车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险,保险公司应在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随后,该院依法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

诉讼只是手段,化解矛盾才是最终目的。在法院和检察机关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保险公司赔偿19.5万元,彭某赔偿1.3万元。

“我院高度重视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积极通过民事支持起诉为弱势群体‘撑腰’,今年以来针对交通事故案件赔偿救济缓慢问题,支持26名未获得赔偿的被害人起诉,最终拿到赔偿款600余万元。”该院副检察长温振伟表示。

加强类案监督破解乡村治理难题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该院持续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整治蔬菜、禽蛋、农药兽药隐性添加、生猪私屠滥宰等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促进行政监管部门对违法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加强养殖户兽药使用情况检查,开展落实农产品赋码治理行动,先后监督抽检329批次。

河道岸边建筑垃圾堆积、畜禽养殖、水葫芦泛滥……如何守护水资源安全,成为南安市检察院的关注重点。该院针对水资源保护向行政监管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依法促进属地乡镇政府及时整改落实,助力打造水清河畅的溪流环境。

“我院针对乡村社会治理突出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法律监督由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拓展,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有效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办案检察官林阳滨说。

(曾丽荣张福琴)

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用心用情办理轻伤害案件

近年来,福建省南安市检察院树立法理情融合司法办案理念,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

落实刑事政策。对常见多发邻里矛盾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该院注重体现当宽则宽原则;对主观恶性大、情节恶劣的轻伤害案件,则依法从严惩治,体现当严从严,并对轻伤害案件进行实质性审查,仔细厘清案件原委,在准确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审慎把握罪与非罪、诉与不诉的司法尺度。今年以来,该院受理审查起诉轻伤害案件40件49人,其中已起诉17人,作出不起诉决定26人。

引导侦查取证。该院将证据审查移至侦查前段,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建立适时介入、案件会商等机制,协调公安机关开展“侦审同步”审查,今年以来召开联席会议8次,讨论案件近30件。此外,该院还与公安机关建立轻伤害案件诉前联合调解机制,同向发力化解矛盾纠纷,耐心向当事人释明认罪认罚、刑事和解等法律规定,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轻伤害案件提请逮捕率下降至53%。

推行恢复性司法。该院聘请市联合调解中心金牌调解员、社区调解员、特邀检察官助理担任调解员,疏导案件当事人情绪,消除被害人心中疑虑,引导被害人合情合理合法主张诉求,并综合运用认罪认罚、公开听证、赔偿保证金机制、司法救助等方式,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截至目前,该院适用赔偿保证金机制办理轻伤害案件52件。

群众利益无小事。办案中,该院检察官始终厚植检察初心,秉持“如我在诉”理念,做深做实做细办案各环节,用心用情办理好轻伤害案件,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检察的温度。

(王玲玲)

深耕主责主业“四大检察”取得新突破

今年以来,福建省南安市检察院强化一体联动,狠抓“四大检察”,做实做优法律监督,业务质效持续向好。1月至8月,该院检察业务数据指标排名泉州市前三的有14项。

刑事检察“抓个案”。该院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加强检察一体化履职中的枢纽作用,通过日常线上巡查、开展专项督查、定期台账汇总等工作模式,加强衔接配合,以纠正个案不规范推动类案整改,监督刚性明显提升。今年以来,该院侦查活动违法监督率居泉州市前列,纠正漏捕、漏诉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率均为100%。

民事检察“出精品”。该院扎实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通过制发农民工讨薪执行监督检察建议,促成发放农民工工资95万余元。该院认真落实最高检五号检察建议,深挖虚假诉讼线索,办理5件虚假诉讼检察监督案件,依法支持弱势群体提起民事诉讼,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8件,促成弱势群体获赔20余万元。

行政检察“求突破”。该院深入开展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针对遏制职业打假人恶意索赔行为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促成规范处理投诉举报,营造良好市场交易环境。该院通过综合运用检察建议、公开听证、释法说理等方式,推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4件。

公益诉讼检察“创名片”。该院围绕行政公益诉讼法定领域,立案77件,依法督促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8.36亩,促成法院判决支持生态环境修复费、社会公共利益损害赔偿款等45万余元、不法商户删除收集的个人信息10余万条。常态化开展残疾人权益保障、农村幸福院等专项检察监督活动,解民忧、化民愁,以公益诉讼检察力量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陈丽莉曾丽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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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安:一体履职,为孩子撑起法治蓝天

2023年7月,南安市检察院召开队伍思想动态分析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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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安:一体履职,为孩子撑起法治蓝天

2023年8月,南安市检察院举办第二届“武荣杯”检律校法律论辩赛。

普法宣讲团当上校园安全网格员

在南安,有这样的一支普法教育团队,他们是教师,还是法治宣讲员,也是校园网格员。这是福建省南安市检察院联合该市教育局成立的检校普法宣讲团,对全市未成年人开展校园普法教育,宣讲团成员由市教育局推荐教学经验丰富、熟悉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老师组成,覆盖26个乡镇,确保每个乡镇均有专业普法教师,由点及面带动乡镇教师普法队伍建设。

“起初,我们组建普法教育团队的目的主要是开展学生普法教育,随着宣讲团运行的不断成熟,我们将检教普法宣讲团的功能进行了延伸。”南安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陈开艺说。

为了让教师了解未成年人涉罪情况,强化教师队伍普法张力,该院邀请宣讲团成员教师轮流参与该院办理的未检案件的讯问、询问环节。让教师真正了解未成年人犯罪原因,从而达到以案释法、生动教学的目的。

考虑到教师作为频繁接触未成年人的主要群体,该院还将宣讲团教师纳入“校园网格员”,收集校园周边安全和安保问题,以及在校生临界预防信息,作为检察机关参与校园综合治理、未成年人临界预防的重要“传声筒”。今年6月以来,该院已收到教师报告线索6条。

(黄翠芳)

有爱无“障”公益诉讼助力无障碍环境建设

“公园是我们休闲娱乐的好去处,以前没有无障碍公厕,我们残疾人有诸多障碍,检察机关推动建设无障碍公厕,对残疾人来说就是福音!”近日,福建省南安市城西湿地公园无障碍公厕样板房完成建设,南安市检察院检察官林阳滨对督促无障碍公厕整治情况进行回访时,一名残障人士感慨道。

2022年以来,该院针对未配套建设无障碍公厕、“盲人一公里生活圈”未建设盲道等问题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不断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质量、提高特殊群体生活品质。2022年7月,该院在无障碍设施摸排中发现,辖区内公园存在未配套建设无障碍公厕、无障碍通道等问题,给残疾人带来极大不便,遂依法向行政监管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行政监管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行动、及时制定整改方案。

同年10月,该院召开无障碍设施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圆桌会议,并邀请中国残联战略合作伙伴、某无障碍创新项目团队、残疾人公益诉讼志愿观察员等参加,从行业标准、法律规定、政策要求、实际体验等方面进行论证,提出“无障碍通道通行净宽、扶手”等意见10余条,纠正整改方案中不规范地方5处,某无障碍项目团队还捐赠系列无障碍产品,助力打造专业无障碍公厕样板房。

会后,该院进一步督促行政监管部门主动履职,选定残疾人经常聚集的城西湿地公园,建设了辖区内第一间专业化无障碍公厕样板房。

(林阳滨张杨馨)

这场法治观摩课反响热烈

福建省南安市检察院为持续推进“检察官教老师、老师教学生”普法模式,夯实检校普法工作基础,由检察官上法治示范课后,鼓励检教合作宣讲团成员教师自行选题备课,在学校开设法治观摩课。

近日,在南安市检察院指导下,5名宣讲团成员主动请缨,以检察机关提供的原始课件为蓝本,形成独具个人风格的教案并试讲法治观摩课,给法治宣讲工作提供了新的思路。

观摩课现场,各学校纷纷派员到场听课,检察干警现场观摩指导。法治课堂现场气氛热烈,教师们结合检察案例解析和日常教学经验进行授课,法治教育效果突出。“此次法治观摩课是对检教普法模式的一次成果展示、成果验收和成果交流,参加法治观摩课的老师精心备课,展示了深厚的教学功底和法治授课水平。”该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陈开艺坦言。

课后,到场教师与检察官共同对法治观摩课进行评议并提出意见建议。“这次法治观摩课对我来说是个新的挑战,特别是听取现场观摩教师的意见建议,对我今后上好法治观摩课帮助很大。”参加法治观摩课的黄老师说。下一步,南安市检察院将持续开展课堂观摩评议,组织优秀法治公开课评选,让法治教育真正融入日常教学中。

(黄翠芳)

向内挖潜推动检察工作质效提升

注重回归原点思考,通过考核方式完成“全院战略目标→部门目标→个人考核指标”的指向分解,达到“个人绩效→部门绩效→全院绩效”导向目标实现,这正是福建省南安市检察院检察人员考核的积极探索。

2022年初,该院检察人员能动履职动力不足,多项监督数据不理想。为此,该院积极推行检察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全院业务质效综合排名稳步提升,其中监督撤案率、侦查活动违法监督率、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采纳率等以往弱势的指标,也迈入了泉州市检察机关第一方阵。

“我们按季度累计计分、动态排名,及时提醒干警向核心业务数据靠拢。在将《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纳入考核体系的同时,还融入理论调研、信息宣传等综合性工作,引导干警积极提升综合素能。针对工作中的‘长短脚’,调整不同时期考核指标与权重分值,以平衡整体工作开展。在干警看来,绩效考核就像是‘指挥棒’和‘定海神针’,方向有了,目标明确了,动力和潜能自然就在不知不觉中挖掘释放出来了。”该院政治部主任郑萍萍表示。

检察官林森剑2023年第二季度考核时从众多干警中脱颖而出,排在第二名。“纠正遗漏起诉罪名4件、抗诉意见被法院采纳1件……现在有了绩效考核,办案中也会多些思考,更加注重从案件监督中发现纠正违法线索,而不是单纯办一件结一件。”林森剑说道。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统筹案件质量评价和检察人员考核,坚持“考实、评准、用好”导向,与考核对象良性互动,进一步激发检察人员内生动力,不断推动检察工作质效提升。

(戴凤毅)

[版面编辑:李君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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