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驻总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推动下,违纪违法的干部受到了查处,我被错误处理的做法也得到了纠正,同时我还有几点意见想向驻总局纪检监察组反映……”
“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我会如实向组织反映您提的意见,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
见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纪检监察组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孔建新时,他正在接听信访电话。接收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是孔建新的一项日常工作。
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纪检监察组联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药监局,涉及三家单位的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和案件监督管理由孔建新所在的第五纪检监察室负责。担任室主任4年时间里,孔建新以严谨细致、担当负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做好信访举报的接收、受理、分送、督办和分析研判工作,积极履行组织协调、督促办理、监督检查、统计分析、线索管理等案件监督管理职责,切实保障办案安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2022年9月,孔建新被评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
“既要切实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又要善于从信访信息中挖掘案源线索”
“信访工作是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纪检监察组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群众满怀期待地向我们反映问题,这些问题能否得到妥善处置,直接影响群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信心。”孔建新说,对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不仅要依规依纪依法接收、转办,而且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做好沟通了解、跟踪督促、协调办理等工作。
孔建新印象最深的一名信访人是市场监管总局一家出版社下属某印刷厂的工人老张(化名)。近两年来,老张陆续给驻市场监管总局纪检监察组写了很多举报信。最开始,老张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印刷厂错误将其开除,导致其失去了生活来源,要求恢复工作。
“从来信内容看,老张反映的是一个劳务纠纷问题,应该通过劳动仲裁或是民事诉讼途径解决。这不是检举控告类信访件,也就不属于我们的受理范围。”孔建新说,但是,根据信访工作经验,一些信访群众并不了解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能职责和受理范围,所以来电来信来访很可能说不到点子上。如果仅仅根据群众反映的字面意思将其归入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外信件,不仅会让信访群众失望,而且很可能失去了一个发现问题的机会,甚至丢失一个案源线索。
本着对群众负责、对工作负责的态度,孔建新主动与老张取得了联系。经过进一步沟通,孔建新了解到,老张在被印刷厂开除前,发现有人盗窃厂里的印刷材料,于是他就向厂领导反映这个问题。虽然老张详细说明了谁盗窃、在哪里盗窃、盗窃了什么东西,但领导不但不核实情况,反而指责老张没事找事。老张不服气,继续向领导反映,而领导却一怒之下把老张开除了。
“暂且不论印刷厂开除老张的做法是否正确,该厂领导对老张反映的失窃问题置若罔闻,起码这是一个工作失职问题。”孔建新说,该信访件被转办后,印刷厂的失窃问题很快被查证属实,相关领导也因工作严重失职受到查处,老张被错误开除的做法也得到了纠正。
“通过处置老张的信访问题,我深切体会到,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既要切实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又要善于从信访信息中挖掘案源线索。”孔建新说。
“只有把监督工作融入驻在单位的具体业务,才能将监督落到实处”
“从严格意义上说,我们接收的信访件很多不是应该由纪检监察机构受理的检举控告类信访件,而是对驻在单位具体业务的批评建议。对此,我们坚持将涉及驻在单位重点工作、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且带有普遍性苗头性问题的批评建议类信访件,转驻在单位负责同志或有关部门办理,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孔建新说,为了做实派驻监督,第五纪检监察室在根据领导签批将信访件转给相关局领导和业务部门的同时,建立专门台账,并跟踪督促业务部门将其落到实处。
今年4月,有群众向驻总局纪检监察组反映某地一游乐场大型游乐设施检测人员无证上岗。这些大型游乐设施与游客的人身安全息息相关,对其检测需要专业的知识和技能,检测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并取得相关资质才能从事该工作。如果检测人员不具备相关资质,就很可能发现不了问题,进而危及游客生命安全。
“这个信访件显然不属于检举控告,如果我们将其归为业务外信访件转给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也是符合相关规定的。但是,考虑到‘五一’假期马上就要到了,这些游乐设施关系着游客的人身安全,如果存在安全隐患,一旦出问题,后果不堪设想。”孔建新说,经室务会研判并报组领导审批,他们将该信访件作为批评建议类信访件转给总局分管特种设备监管的局领导,同时跟进督促该信访件的后续处理。
总局分管领导收到该信访件后,马上作出批示,安排相关业务司局对接游乐场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核查相关检测人员的资质,很快发现群众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按照组领导指示,孔建新带领第五纪检监察室督促承办部门严肃查处检测人员无证上岗背后的责任缺失问题,推动相关单位举一反三、系统整改,逐一排查全国各地大型游乐设施的风险隐患,时刻把群众生命安全扛在肩上。
“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守牢办案安全底线”
除了信访举报工作,贯穿于整个办案过程的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也是由孔建新所在的第五纪检监察室负责。案件监督管理主要包括组织协调、督促办理、监督检查、统计分析、线索管理五项职责,履行这些职责的核心目的是保障办案安全。
有一次,驻总局纪检监察组对驻在单位一名正局级领导谈话了解情况。谈话进行没多久,孔建新就接到主谈人员的电话:“谈话对象出现呕吐等不适症状,急需医疗保障。”孔建新事先了解过该谈话对象的身体情况,知道他有冠心病史。“如果是心脏病突然发作,可能会很危险。”想到这里,孔建新一边往谈话室飞奔,一边打电话通知医务室大夫带上急救设备前去急救。
当孔建新和医生赶到的时候,谈话对象已经恢复了平静。医生为其做了检查,但是并不能确定其当时的症状与冠心病是否有关。孔建新立即联系医院对其进行紧急诊治,但谈话对象却推辞说:“我的身体状况我清楚,只要回家休息休息就好了。”
“虽然谈话对象明确表示自己已经没事了,但是我认为既然他出现了症状,就绝不能有丝毫松懈,‘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这是我们办案安全工作坚守的底线。”孔建新说,在他的坚持下,谈话对象被送往医院诊治,确定身体无碍后,谈话工作得以继续推进。
为了应对办案过程中的一些突发情况,孔建新积极联系医院,为驻市场监管总局纪检监察组办案工作提供应急医疗保障服务。与此同时,他还参与制定了《谈话安全责任规定》《谈话安全工作要诀》《涉案财物管理工作措施》《谈话对象突发疾病应急处置预案》等制度规范,为审查调查工作提供有力有效保障。“作为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守牢办案安全底线。”孔建新说。(记者曹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