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市委报送法律监督年度报告,打造监检互动互促工作格局,检察建议同步抄送被建议单位政府分管领导……2022年以来,广东省河源市检察机关多维度发力,积极探索提升法律监督刚性的新路径,健全执法司法协作新机制,有力提升了法律监督质效。
“法律监督年度报告用大篇幅客观陈述执法司法环节存在的问题,体现了法律监督刚性。”河源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要求,该院今年初首次向市委报送“法律监督年度报告”,对2022年度河源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情况进行总结,在充分肯定河源执法司法协作成效的同时,深入分析了包括检察监督在内的公检法司和刑罚执行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在22个执法司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报告发布后,市委主要领导给予了肯定,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全力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共同优化河源执法司法环境。针对报告指出的问题,河源市委政法委统筹督促各有关单位认真开展整改。
为了更好地融入全市反腐败工作大局,河源市检察院与河源市纪委监委加强互动互促。河源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在监检互动互促工作中,该院一方面积极争取市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的支持,另一方面与纪委监委、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特别是与纪委监委形成高度共识,完善了与纪委监委之间线索移送研判、办案协作、信息共享、治理协同等机制。
例如,该院与市纪委监委会签《关于加强和完善法律监督线索移送工作的衔接办法(试行)》,有效拓展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线索的来源。据了解,衔接办法共21条,规定了纪委监委在工作中发现刑事诉讼、刑罚执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案件等方面的问题线索后,向检察机关移送的具体情形和程序等,推动了纪检监察监督与法律监督的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今年以来,河源市纪委监委已向该院移送法律监督线索73条。
“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是深化诉源治理的有效手段,也是体现法律监督刚性的重要方式。”河源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院积极探索提升检察建议刚性和韧性的方式方法,推动建立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同步抄送被建议单位政府分管领导机制。该机制的建立,有利于引起政府相关分管领导和被建议单位的重视,将更加有效地督促被建议单位加强整改、依法履职尽责。
2022年以来,河源市检察机关共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54份,助力提升环境、卫生、寄递、安全生产等领域治理效能,检察建议回复率、整改率均达100%。
河源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该院正在推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及落实情况纳入党委和政府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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