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讯(通讯员余乐陈明亮)9月19日,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周某盗掘古墓案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法院以周某犯盗掘古墓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22年8月份,该区某江段库滨带治理工程开始施工建设,至10月底,场平工程基本完工。11月初,有人无意间在该工地一工区泥土中发现古铜钱。在工地开挖机的周某得知这一消息后,将挖掘机从四工区运至一工区,对一处整平停工的地面进行挖掘,致使地下古墓葬遭受破坏。经鉴定,被周某挖掘破坏的古墓葬为宋代墓葬,属于不可移动文物,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研究价值。经后续考古发掘,该墓葬出土有铜钱、铜镜、发簪、瓷片等文物。
检察机关指控认为,周某明知该地发现大量古铜钱,地下可能存在古墓葬的情况下,动用挖掘机作业挖掘,致使古墓葬遭受破坏,应当以盗掘古墓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