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8日,天蓝如洗。时任河北省中医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梅建强走出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会场。他获得“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和“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两项荣誉。梅建强说,胸前挂着的两枚奖章,一枚是责任,一枚是担当,能真切地感受到它们沉甸甸的分量……
有仁心,讲政治
2020年2月19日,一通急促的电话打给了正在唐山忙于新冠疫情巡诊的梅建强。电话来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紧急抽调你驰援武汉,今晚就要赶到!”虽然事发突然,但梅建强是有思想准备的。疫情发生后,作为河北省新冠肺炎中医药防控专家组常务副组长的他,已经多次主动请缨前往湖北支援。“听从命令,即刻出发!”坚毅的声音中,饱含着一名党员的使命担当和一名医者的勇气决心。
与死神抢夺生命,帮患者跑赢时间。年近花甲的梅建强,一到武汉就投入到高强度的临床诊治工作,白天会诊巡诊,晚上回顾总结,有时候就连梦中都在想着病人的救治方案。每到一家医院,他都会直面危重症患者,通过望闻问切四诊方法,观察患者的舌苔、脉象,综合分析判断病情,提出中医技术指导。
“中医讲究直面病人,需要我们近距离观察危重患者,可是肉眼看不见的病毒弥漫在空气中,说不担心那是假的。”梅建强坦率地说。然而,心有责任,身不退缩,因为他坚信,在保护人民生命安全面前,每一名共产党员都必须不惜一切代价、不惧任何风险。
在武汉的整整30个日夜,梅建强的脚步从未停歇,不仅参与了国家重型、危重型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的修订,优化了重型、危重型患者中西医结合治疗方案,还累计为500多名重型、危重型患者提供了中医诊疗服务。
由于长期高强度工作、巨大的精神压力、不规律的饮食,他的身体亮起了黄灯。同行的专家屡次劝他休息调整,但他始终不肯:“最困难的工作,最辛苦的岗位,党员必须冲在前面,没有商量。”
巡诊河北、鏖战武汉、支援内蒙古,梅建强一直奋战在新冠疫情防控的第一线,也把共产党人过硬作风写在了祖国的大地上。梅建强的手机里保留着驰援武汉期间女儿发给他的信息:“爸爸,我真的为你骄傲,你是我一生的榜样。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我们一起加油!”
守底线,筑防线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梅建强常说:“正气内存,邪不可干,邪之所凑,其气必虚。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就像医生看病,首先要保证自己的身心健康,只有自身充满阳光,才能给患者带去更多的正能量。”
打铁必须自身硬。为了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他不仅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还时常虚心征求身边同志的意见建议,特别是十分重视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批评意见,“人无完人,要不断修正前行的路径,反省并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他还把教育好、管理好家属和身边人作为自己的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对纪检监察干部,他要求提高党性修养,筑牢拒腐防变防线;对硕博研究生和学术继承人,他告诫恪守底线、不踩红线、远离高压线;对爱人和孩子,相聚时也总离不开廉洁的话题。
从一名业务干部转为主要从事管理的领导干部,他积极由业务思维向管理思维转变。他说:“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不积极发挥作用就是失职。”
2010年任中医院纪委书记伊始,梅建强就组织制定了招投标管理办法,对医院招标采购程序进行规范。他深入其他医院调研走访,并与党委主要领导充分沟通,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梳理出医院相关岗位廉政风险点30项94个,按照风险高低实行A、B、C三级管理,将高风险的决策权、基建权、人事权、财务权、采购权等8项职务权力和职业权力列为A级,进行重点监控。
2013年,梅建强组织制定《推进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和责任分解》等文件,促进权力运行监控系统建设,要求医院各执行部门按照进度上传资料,实现对重点权力运行的动态监控。在他的主持下,权力运行监控被纳入向干部职工院务党务公开重要内容,使医院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纪检监察监督与医院干部职工监督同频共振、深度融合,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治已病”,“治未病”
“以救危除厄为己任”,是梅建强从小就立下的志向。2010年担任医院纪委书记后,他更是将这份“救危除厄”之心用在了纪检监察工作当中。他认为,监督执纪如同治病救人,要综合运用望闻问切四诊合参,要“治已病”,更重要的是能“治未病”。
梅建强重视“微腐败”治理,团结带领纪检监察干部积极开展大处方和虚假诊疗专项治理、高值耗材专项治理、药占比专项治理等系列工作,并与纠治“四风”、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和“微腐败”专项治理相结合,组织制定三级约谈制度,监督医院各级落实主体责任,促进全院医务人员合理治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改善人民群众的就医体验,擦亮为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服务的窗口。
梅建强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每年组织对重点部门、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廉洁教育,还在全院范围开展医疗卫生系统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同时,他每年协助党委组织中层干部签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行风纠风责任书,组织重点部门、重要岗位和重点人员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组织与供应商签订廉洁协议书,建立供应商电子诚信档案,并在权力运行监控系统公示,时刻提醒党员干部将廉洁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