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申报的补助资金

日期:09-21
巡察林业局

“多亏巡察组及时指出项目补助申报审核把关不严问题,避免了7.6万元财政资金流失。目前,我局已核准了项目补助底数,待财政资金到位后,就可以如数兑现给群众了。”近日,鹿寨县委第四巡察组到县林业局就巡察建议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访时,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2个月前,鹿寨县委第四巡察组到县林业局开展常规巡察,在查阅惠农补助项目资料时发现问题端倪。

“2015—2017年县林业局向拉沟乡政府拨付了林下种植灵芝项目补助,之后又帮助拉沟乡某合作社申报林下种植灵芝项目补助。”巡察干部小林拿着项目资料向组长报告。

两个项目名称和实施时间高度吻合,这其中会不会有什么关联?

巡察组工作人员仔细翻阅台账,逐一详细比对两个项目有关资料,发现拉沟乡政府发展群众林下种植灵芝项目实施时间为2015—2017年,实施地点在关江、大坪、木龙3个行政村,补助资金于2015—2019年陆续兑现给74名群众。县林业局为合作社申报的项目实施时间地点、拟补助群众花名册和拉沟乡政府实施的项目材料并无二致,明显存在重复申报问题。对此,是相关部门不知情?还是明知而故意为之?

巡察组决定兵分两路,分别到拉沟乡政府、县林业局一探究竟。

“我乡林下种植灵芝项目补助资金是县林业局于2015年拨付的,由我乡直接兑现给实施项目的群众,补助花名册和资金支付凭证都在这里,我乡已按标准悉数兑现了。”面对前来了解情况的巡察组人员,拉沟乡政府分管林业工作的负责人详细介绍了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并提供了完整的项目资料。

另一小组巡察工作人员找到林业局负责人谈话:“2015—2017年,已拨付一笔补助资金给拉沟乡政府实施林下种植灵芝项目,为什么之后又对同一地点的项目补助进行审核申报呢?”

面对巡察组的询问,该局负责人重申:“每个项目补助我们都认真审核把关的,同一个项目足额补助后不会出现又申报补助的情况。”

“你看这两份名册,2015—2017年已拨付拉沟乡政府的补助项目实施地点在关江、大坪、木龙村,你局为合作社申报补助的项目实施地点也是这几个村,尤其补助群众的名册都是一样的,这是怎么回事呢?”

面对巡察组逐一摆出的资料,该局负责人表示立即组建工作组深入了解情况。

三天后,该局负责人主动找到巡察组,面带愧色地说:“经核实,确实是我们工作疏忽了……”

原来,当年林业局审核项目申报资料时,因作风不够严谨扎实,只注重审核材料是否齐全,未审核项目之间的关联性,导致本单位先前已拨付补助的项目竟然出现了重复申报问题。涉及群众55户,重复申报补助7.6万元。所幸该笔资金目前还在财政账户,未出现因重复补助造成财政资金流失问题。

为了提高巡察质效,巡察组向县林业局发出巡察建议,督促立行立改、开展专项整治。县林业局以重复申报补助资金问题为切入口,全面梳理单位现有各类项目资金管理漏洞,建立健全内部项目资金审核管理制度3项,深化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刚性约束作用。(鹿寨县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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