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故事│“吸金”的农机购置推广

日期:09-20

“我在农机站工作多年,当地很多群众都认识我,购买农机机具大都跟我报名购买,我不该一时糊涂,辜负了群众的信任,在推广农机机具过程中收取代理商的回扣......”近日,忻城县某乡原农业机械化管理推广站站长蓝某面对处分决定惭愧地说道。

今年5月初,忻城县开展农机购置补贴专项监督,收到群众反映某乡原农业机械化管理推广站站长蓝某存在利用职务便利,收取推广农机机具回扣的问题。

农业机械机具推广目的在于促进农业增收、农民增产,关系千万农户的切身利益。发现问题线索后,该县纪委监委立即成立调查组开展核查。通过实地走访、调取银行流水、查阅结算清单、谈话了解等方式,核查组看出了“猫腻”。

为了弄清事实真相,核查组找到蓝某并对其开展谈话。

“之前你是如何推广农机机具?数量金额是多少?”

“2020年期间,我在推广农机机具过程中,为某农机机具供应商推广采茶机、微灌设备等农机机具153台,按照价格计算,一共92600元。”

在谈话中了解到,莫某当时通过自己与妻子的银行账户将农户购买农机机具的钱转账给了某农机机具供应商,但是核查组发现转账金额与实际不一致。

“按照银行流水账单来看,为何只转账了85950元,还剩下7650元去了哪里?”

面对核查组步步追问,蓝某显得有些惴惴不安,只说所有出售的农机机具都统一录入系统,并强调不会出错。

但纸终究包不住火,在事实和证据面前以及核查组耐心进行劝说和教育下,蓝某最终承认了违纪事实。

蓝某作为乡原农业机械化管理推广站站长,负责农业机具推广、农机惠农政策宣传等工作。2020年,蓝某利用担任忻城县某乡农业机械化管理推广站站长的职务之便,为某公司推广农机机具,并收取每台50元回扣。2020年期间,蓝某成功推广57台采茶机和96台微灌设备,总计153台农机机具,收取某公司回扣共计7650元。2023年7月,蓝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到实处,该县纪委监委注重举一反三,紧盯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审批、发放等关键环节,开展靶向监督、全程监督,规范业务流程,坚决从源头上杜绝违纪违规现象发生,保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忻城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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