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落实“认房不认贷”政策

日期:09-20

9月20日消息,扬州银行已悄然实施“认房不认贷”政策。“虽然目前我们还没接到有关部门的正式通知,但事实上,‘认房不认贷’政策我们各家银行已普遍执行,只要是贷款人家庭名下在本地没有住房的,不用查贷款记录,直接可以享受首套房政策,利率最低可执行LPR-50BP,也就是3.7%。”扬州多家银行房贷部人士表示。(扬州日报)

责任编辑:刘德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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