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骨干上讲台“传经送宝” 山东德州:创新手段提升干警业务能力

日期:09-18
检察院德州市非法集资

办案骨干上讲台“传经送宝”

山东德州:创新手段提升干警业务能力

本报讯(记者卢金增通讯员高忠祥寇明玉)“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非法集资衍生出新变化和日趋复杂化的犯罪样态,带来新的认定难题……”日前,在山东省德州市检察院会议室内,一场“办案骨干上讲台”活动正在火热进行。

本次上讲台的授课人是德州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孙暖,她结合6个具体案例,围绕非法集资概念、非法集资犯罪4个特征、非法集资案件的追赃挽损等内容,通过视频会议系统为两级院检察干警进行专题讲授。

“甲是否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上述形式是否符合利诱性特征?”结合授课内容,孙暖通过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形式,让检察干警紧跟她的思路,层层递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分公司、门店经理可否认定从犯?普通业务员可否纳入刑事打击范围?”听课的检察干警也结合实际工作,针对性地向主讲人现场提问。

据了解,为全面深化人才强检建设,为各类检察人才搭建干事创业的平台,德州市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组织开展“办案骨干上讲台”活动,由优秀检察干警依次登台,为全市检察机关各条线和青年检察干警授课。“让办案骨干登台授课,就是要充分发挥他们的‘传帮带’作用,带动全市检察机关形成以讲促学、学用结合的氛围,不断提升检察干警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德州市检察院检察长许勍说。

据悉,该院“办案骨干上讲台”活动已开展3期。“讲的都是‘干货’,一些长期困扰我的法律适用、司法认定、政策把握等问题,都在课堂上得到了有针对性的回应。”聆听授课的检察干警说。

[版面编辑:刘钊颖张子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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