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禹州:写好伪造合同诈骗购房款案"后半篇文章"

日期:09-16

一边推动追赃挽损,一边引导企业堵漏

河南禹州:高质效写好伪造合同诈骗购房款案“后半篇文章”

正义网讯(记者刘立新通讯员蔡艺婷吴迪)“我当时想着帮个忙,就假冒房东签了购房合同,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近日,在河南省禹州市检察院召开的听证会上,犯罪嫌疑人王某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赔偿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会后,该院依法对王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2021年12月,王某所在小区的物业人员蔡某提出请他帮个“小忙”,即以房东的名义签订一份虚假的房屋出售协议。王某出于“帮忙”的心理签订了协议,并收取了1000元报酬。事后,王某越想越后怕,便退还报酬并要求收回协议,蔡某骗其协议已撕毁。2022年8月,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王某这才知道自己“捅了大娄子”。

该案并非个案。在这期间,公安机关陆续收到7名被害人报案,被骗金额从6万元到20万元不等,案件线索全部指向某小区物业人员蔡某。

“那段时间我赌博输了不少钱,工资根本不够还债,就想着利用职务之便诈骗购房款。”经查,2017年至2022年,犯罪嫌疑人蔡某为偿还巨额赌债,利用担任某小区物业负责人的便利,伙同他人通过伪造虚假购房手续、冒用房主名义签订房屋出售协议等手段进行合同诈骗,骗取7名被害人购房款共计90余万元。

今年1月,公安机关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将蔡某等人移送禹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8月21日,经该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蔡某有期徒刑七年四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其同伙也被判处相应刑罚。

住房问题关系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案件办理中,禹州市检察院能动履职,运用听取被害人意见规范机制、诉前财产调查机制、检察建议跟踪反馈机制等三项机制,推动涉房地产经济犯罪案件高质效办理。

为全力解决群众合理诉求,避免矛盾纠纷因得不到及时处理而不断发酵、激化,禹州市检察院在办理该案时,主动听取被害人意见,由检察长带头约访、接访被害人,并依托府检联动机制,与信访、公安等多部门构建工作联动格局,切实通过案件办理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涉房问题。

“鉴于蔡某诈骗所得大部分钱款都已用于赌博、投资等,我院依据《关于刑事案件诉前财产调查暂行办法》,建议公安机关对蔡某的个人财产情况进行调查,全力追赃挽损。”承办检察官向记者介绍,通过诉前财产调查,公安机关发现财产线索并依法扣押蔡某个人房产1套,挽回了被害人的部分经济损失。

该案办结后,为促进房地产领域诉源治理,禹州市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引导相关单位针对小区物业监管暴露出的问题,及时排查整改,并建立全过程监管机制,加强监督管理;依托案件办理梳理新情况、新问题及潜在风险,向建设、施工、销售、物业等企业发出《风险提示函》,帮助企业堵塞管理漏洞,预防和减少犯罪。截至目前,相关单位及企业已发现并整改管理问题12项次,建立健全监管机制3个。

[版面编辑:刘钊颖高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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