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讯(通讯员华姣)只要持带有本人照片的假身份证,录制一段视频,就能赚几百块?得知这样的信息,包某心动不已,不想却成为了帮助犯罪分子实施诈骗的帮凶。日前,经湖北省黄石市铁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包某、丁某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和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2021年5月至7月,在工地务工的包某经人介绍得知了一份“赚钱轻松的活儿”。对方表示,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照片做一张假身份证,并手持假身份证和营业执照,拍摄申请开通第三方支付账户的视频后,便能获利200元。
在尝到甜头后,包某辞去工地工作,专职做起拍视频的工作。为赚更多钱,包某多次组织、介绍丁某等人提供照片制作假身份证,用于拍摄申请开通账户的视频,包某从中抽取提成,共计获利1000余元。
经查,包某介绍丁某等人开通的第三方支付账户被他人用于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资金转移,交易流水达2.4亿余元。
铁山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包某、丁某明知开通支付账户用于网络犯罪转账的情况下,为犯罪分子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开庭审理,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