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被判刑驾驶证却未被吊销?

日期:09-13
机动车驾驶证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作用,助力解决相关领域执法突出问题,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检察院在开展“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过程中,积极构建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吊销涉案人员机动车驾驶证法律监督模型,通过数据碰撞、数据分析、数据挖掘监督线索等措施,高质效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责,助力提升区内道路交通安全规范化执法水平。

专项活动开展过程中,该院检察官经排查发现,由于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之间衔接不畅,部分数据未同步,导致出现个别交通肇事类、危险驾驶类违法犯罪人员未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如果驾驶员“带病”上路,容易对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风险隐患,这类问题亟须得到系统性治理。但交通肇事和危险驾驶类案件基数大、信息繁杂、线索隐蔽,仅靠人工查阅案卷,提取、比对、逐案核查,不仅效率低、耗时费力,且难以发现关联问题。

“可否建立大数据模型,将检察办案数据、法院裁判文书数据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数据进行碰撞,畅通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间的信息衔接渠道,消除监督盲区?”有了这个想法后,在苏家屯区法院、区公安分局的全力配合下,该院积极搭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行政违法行为法律监督模型,将刑事案件裁判结果、驾驶员登记信息、交通违法处罚等信息,与检察业务统一应用系统中的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等案件信息进行多方位比对,精准筛选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线索。

借助该模型,苏家屯区检察院经过比对发现,2022年该区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43件涉嫌交通肇事罪案件中,17件被法院判决被告人有罪,但其中6名被告人的机动车驾驶证仍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未被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吊销。对此,该院近日向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发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行政执法机关高度重视,立即整改,并委派专人同检察机关进行磋商会谈,明确今后将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信息共享,共同强化对此类问题的监督治理。

[版面编辑:刘文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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