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网络技术偷卖他人虚拟币,交易所得用于偿还信用卡。2月9日,河北省磁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周某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周某因经营网络公司失败,欠下不少外债。2021年7月6日,抢劫他人手机的李某(另案处理)找到周某,谎称自己在山上捡到一部手机,并破解了该手机密码以及手机上环保币(虚拟币)平台的账号、密码,只需要周某通过网络技术利用该手机登录他人账号进行环保币挂售就可以获利。周某虽然对手机的来源存疑,但想到能解决自己经济窘迫的现状,就答应了合作。
为了防止事后拿不到分成,周某将他人环保币账户名改成了自己的手机号,也更改了账户密码,并多次尝试在手机平台上进行环保币挂售,因交易所得需要通过支付宝提现,而该环保币账户绑定的支付宝账户名与现账户名不一致,没有交易成。周某便通过翻阅该手机相册发现了手机主人的身份证照片,于是他利用该照片和自己的手机号新注册了一个支付宝账户。2021年7月8日,周某登录环保币交易平台售卖出两笔环保币,售卖后的资金被转到了周某新注册的支付宝账户内,他提现了8442元用于偿还信用卡欠款。2021年7月10日、11日,周某又登录平台账户售卖了两笔环保币。
警方在侦办李某抢劫案中发现被害人在失踪期间新注册了一个支付宝账户,遂顺藤摸瓜找到了周某,于2021年11月24日将其抓获,并根据周某的交代找到了实施抢劫的李某。2022年11月15日,该案被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鉴于周某自愿认罪认罚,退出所有赃款并获得对方谅解,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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