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讯(记者张仁平通讯员李秋云周洋)“从反映会见遇阻,到安排会见,整个过程不过半小时。”近日,福建厦门一位刑事案件辩护律师的经历,让他几多感慨:检察机关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提供便利,优质高效,说到做到。
这位辩护律师,要会见的是一名羁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但被告知“会见要经侦查机关许可”。厦门市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收到该律师反映的情况后,马上了解核实相关信息,迅速作出判断:犯罪嫌疑人所涉罪名不属于辩护律师会见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的范畴之列。检察官立即与看守所沟通,律师的麻烦迎刃而解。
律师执业实践中,不同程度存在会见难、阅卷难等问题。厦门市检察院以开展主题教育为契机,针对调研中发现的指派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晚、会见难等情况,出实招解新题,向全市检察办案人员印发《在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中切实保障律师履职权利的工作提示》。《工作提示》对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进行了细化。如,及时安排律师阅卷,不限制律师合理的阅卷次数和时间;律师在提供法律帮助过程中,认为办案人员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办案人员发现存在应当通知辩护情形的,至少应在提起公诉前十日将通知辩护公函等送交法律援助机构,以保障律师必要的充足工作时间。
自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厦门市检察机关积极发挥试点作用,理顺沟通衔接机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取得积极成效。今年上半年,该市法律援助律师会见1230人次,阅卷1530卷次;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通知法律援助指派律师501人,同比增长139%;该市一审公诉案件审结人数4143人,其中96.13%获得辩护律师或值班律师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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