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四大检察"综合履职助力生态保护

日期:09-11

正义网讯(记者南茂林)“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提起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07件,请求侵权人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4.9亿余元。”记者近日从甘肃省检察院获悉,2018年以来,该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0225件,通过办案,督促治理被污染、损毁的耕地、湿地、林地、草原等4.7万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530公里,督促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38万吨。

这是甘肃省检察机关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能动履职,扎实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甘肃省检察机关将非法采矿采砂、污染水源大气土壤、盗伐滥伐林木、非法猎捕等作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破坏环境、危害生态的各类刑事犯罪。五年来,该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249件401人,提起公诉1178件1991人。

为提升检察办案质效,甘肃省检察机关依托专项监督,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创新履职,努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针对黄河及祁连山保护等重点问题专题研判、专班负责、专门督导,多方位、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专项监督;统筹安排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安全生产领域中涉及生态环保的工作,共监督立案136件167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50件。

此外,甘肃省检察机关实行“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工作模式,按照“谁破坏、谁治理、谁恢复”的原则,积极促进生态修复,确保监督实效。“全省共有9个市(州)检察机关与地方政府、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共建42个生态修复基地,通过异地补植,促进受损生态环境得到及时修复治理。”甘肃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版面编辑:赵晓明刘钊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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