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半岛晨报
27岁的李婉在洗浴中心洗完澡后,在女更衣室内吹头发,突然听到背后有响动声。当她转身回头查看,眼前的一幕将李婉惊呆了……
男顾客闯入女更衣室
去年10月7日18时许,李婉到位于甘井子区的一家洗浴中心洗浴。李婉称,当时她在更衣室吹头发,突然听到背后有响动声。因为自己柜子在背后敞开,担心柜中财务丢失,所以她转身回头查看。
眼前的一幕将李婉惊呆了,她看到一名只穿着短裤的陌生男子,背对着她正在开柜门。李婉一愣随即反应过来立刻大声喊叫,男子回头看了一眼。李婉赶紧跑到更衣室里面拿浴巾遮住了身体。这名男子并没有立即出去,过了一会儿,洗浴中心的工作人员赶到,才将男子带出去。
李婉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洗浴中心的工作人员称,闯入女更衣室的男子喝酒了,“迷迷糊糊的,男更衣室都找不到。”公安机关经过调查,认为没有违法事实,决定终止调查。
被诊断出急性应激反应
陌生男子进入女更衣室,李婉惊吓过度,浑身直哆嗦。当晚回家后,她彻夜失眠。她难以接受被陌生男子看光,导致委屈羞愤、咳嗽抑郁、呼吸困难。第二天,李婉前往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就诊,被诊断为急性应激反应,症状为:“4-6小时重复某些动作反复思考某些想法,自我评价低,经常有幻听,多为批评责骂。”
次日李婉就医于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被诊断为咳嗽,且因大声喊叫、胸闷气短引发咳嗽导致李婉陈旧骨折发生骨裂。此后,李婉多次前往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复诊,均被诊断为急性应激反应,而她的病情不断恶化,甚至悲观厌世。
起诉洗浴中心要求赔偿
李婉惊吓过度并产生心理阴影,一直在接受心理疏导治疗。李婉将闯入女更衣室的男子赵刚起诉到法院,今年2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主要内容为:“赵刚真心道歉,同时赔偿李婉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3000元。”
李婉认为:
洗浴中心未尽到尽职管理义务导致男子闯入女更衣室,导致她受到精神伤害。因洗浴中心拒绝赔偿,李婉将洗浴中心起诉到甘井子区人民法院,要求洗浴中心赔偿各项损失合计2万余元,并登报赔礼道歉。
洗浴中心方面表示:
李婉所说与实施不符,她看到有男顾客的时候披了浴巾。男顾客没有看到李婉,是背对她的。洗浴中心当时提出了给李婉免单,并进行了道歉,但是李婉坚持要付款,且报警了,洗浴中心也积极将男顾客找回来了,并配合派出所调查且男顾客也赔偿了3000元。洗浴中心和李婉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在服务过程中,洗浴中心没有因为提供的服务不到位,而导致李婉产生医疗费和精神抚慰金,该费用应当由侵权人承担。
一审判洗浴中心赔偿3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洗浴经营场所经营者,应当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由于洗浴的特殊性,保证顾客,特别女顾客的隐私权、人格尊严应作为洗浴中心安全保障义务的重要环节。
洗浴中心虽然在女更衣室门外设置了提示标识,但没有工作人员看守等措施,确保进入更衣室的女顾客的人格权、隐私权安全,以至于李婉在女更衣室时,男顾客进入女更衣室。并且洗浴休息大厅前往女更衣室楼道中的摄像头关闭状态,不能直观记录男顾客当时进入女更衣室的情况,也反映了洗浴中心没有完全尽到安全保障等管理义务。洗浴中心的不尽责行为与李婉人格权受侵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洗浴中心应当承担责任。
今年6月,甘井子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洗浴中心赔偿李婉医疗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3000元。洗浴中心不服,提起上诉,目前此案正在二审中。
(为保护隐私人物为化名)
责任编辑:张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