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安全是党中央反复强调的“国之大者”,做好粮食储备、确保粮食安全对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具有极端重要意义。桂林市纪委监委坚持把监督融入粮食收购、存储、轮换、销售等粮食购销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持续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业务主管监管部门监管责任以及国有粮食企业特别是基层粮库管理责任,系统根治监管缺位、内外勾连、执法不严和“靠粮吃粮”等问题,切实守护好“桂北粮仓”。
为明确“治什么、怎么治”,该市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结合实际制发《关于桂林2023年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分类开列市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市纪委监委各部室和相关派驻机构落实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重点任务清单,明确全链条压实粮食安全责任、全过程保持高压态势惩治腐败等4个方面13项重点工作,提出工作措施4条。
从全市查处的粮食腐败案件来看,涉及“一把手”42人,其中兴安县溶江粮所原总经理左某的案件尤为典型。左某在粮食系统工作40余年,从基层员工一步步走上领导岗位,在担任“一把手”后私欲膨胀,做起了“发财梦”,大胆挪用单位公款借给其亲戚以赚取高额“利息”。此外,左某还在某项目等事宜上收受私人老板贿赂,并为私人老板在承包和项目验收、工程款结算方面提供帮助,最终被开除党籍,因挪用单位公款罪、受贿罪于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罚金20万元。
针对粮食购销领域“一把手”监管不力的问题,市纪委监委运用“互联网+监督”理念,打造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政治监督信息化平台,每季度制发政治监督工作清单,将监督重点和发现问题从“云”上分流到各县(市、区)和相关市直单位,同步发送短信提醒“一把手”,督促被监督对象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平台填报相关材料,由联系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线上审”,党风政风监督室归档,线下“室组地”督促整改,形成“任务派发—信息采集—成效审核—实时预警—整改落实”闭环。
此外,市纪委监委织紧织密“不能腐”的制度笼子,在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过程中,把查清违纪违法问题和解决体制机制问题同步推进,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20份,督促涉粮部门建立健全《桂林市粮食应急预案》《桂林市地方储备粮规模动态调整机制实施方案》《桂林市地方储备粮与中储粮协同运行机制》等制度机制96项,及时堵住监管漏洞、补齐机制短板,推动形成以制度管权、管粮、管人的长效机制。(桂林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