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杜秉海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期:09-06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受贿罪受贿案辽阳市

正义网记者9月6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辽宁省本溪市委原副书记杜秉海(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辽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辽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杜秉海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辽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杜秉海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日常经费、项目资金拨付、科技项目立项、科技进步奖励评定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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