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玉决定逮捕

日期:09-05
山东省刘玉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受贿罪

正义网记者9月5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山东省潍坊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刘玉(副厅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刘玉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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