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深化长三角区域市场一体化,促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日期:09-05
商务部长三角统一粤港澳大湾区

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袁璐

9月5日,在商务部指导下,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商务主管部门,在北京共同签署了《深化长三角区域市场一体化商务发展合作协议》(下称“合作协议”)。

根据合作协议,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商务主管部门将重点在推进市场规则制度共通、商业基础设施共联、商贸流通体系共享、农产品产销协作共赢、供应链区域合作共促、市场消费环境共建等6个方面深化务实合作,推进高水平开放,促进大流通,构建大市场。

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司长周强在当日商务部举办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重点区域市场是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区域GDP的总和接近全国一半。这些重点区域率先实现市场一体化,能够更好地推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商务部高度重视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将推动长三角等区域市场一体化,以点带面促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周强说。

具体而言,商务部将从四个方面着手,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一是构建一体化机制,促进区域商务协同深化。此前,长江中游湘鄂赣商务部门已经签署了《长江中游三省畅通商品流通合作协议》,川渝商务主管部门也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9月5日,长三角地区签署了商务发展合作协议。下一步,商务部将指导各地认真落实合作协议,加快推动京津冀健全合作机制、粤港澳大湾区提升一体化水平。

二是深化规则制度衔接,促进区域要素顺畅流动。目前,粤港澳探索规则衔接已取得初步成效,形成了第一批20个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典型案例。下一步,商务部将推动各区域进一步完善规则制度,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促进市场要素在更大范围畅通流动。

三是推动商贸设施互联互通,促进区域流通提质增效。京津冀已推动出台冷链物流储运销区域标准,形成区域互认互通共享机制。苏浙皖正在筹建物流标准化联盟,进一步深化长三角物流合作。下一步,商务部将聚焦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商贸流通创新发展、物流标准化数字化建设等工作,推动区域商业基础设施进一步互联互通。

四是发展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区域经济转型升级。粤港澳、长三角等地大力发展跨境电商,在区域内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链,为区域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下一步,商务部将以线上线下融合、内外贸融合为重点,加快商贸数字化发展,以数字赋能加速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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