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鸠江:做实做细处分决定执行“后半篇文章”

日期:09-04
芜湖市

“请你单位在处分决定宣布一个月内,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鲍某的职务、职级、工资及其他有关待遇等相应变更手续,并及时报送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在鸠江区某单位宣布纪律处分决定的会议上,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提出了处分执行的具体要求。

一直以来,鸠江区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加强和规范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维护纪律和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

为推动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规范化,鸠江区纪委监委建立处分决定执行“一案一告知”制度,逐案下发《处分决定执行事项告知书》,明确执行事项,并将此作为处分决定附件送达受处分人和所在单位及其党组织,照单操作、规范执行、逐项落实。同时,在宣布处分决定前,提前沟通了解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和身体状况,着重将思想教育和政策解释工作贯穿始终,不仅明确指出受处分人所犯错误的性质和危害,督促其认错悔错改错,而且耐心细致地讲解党纪条规适用,听取受处分人意见,进一步做好解释工作,鼓励其解开心结、放下思想包袱,实现处分决定由单纯的“一张纸”变为立体化的警示教育“一堂课”。

“处分决定执行具体事项与个案密切相关,尤其是被给予党纪政务重处分的公职人员,需要执行的内容往往比较多,执行过程中应全面统筹考虑。”区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在审理工作培训会上强调。被处分人员涉及相关待遇需要调整的,区纪委监委及时督促有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职务、工资及其他有关待遇等相应变更手续;处分影响年度考核、奖金发放等其他待遇的,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及时向有关单位调取考核结果材料。

在做好处分决定送达工作的同时,区纪委监委重点围绕处分决定的宣布送达、受处分人的职务级别、工资等待遇调整,处分影响期内年度考核及评先评优等方面,对全区受处分党员领导干部执行情况不定期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每半年开展一次集中检查,杜绝处分决定执行只做“纸面文章”。今年以来,鸠江区纪委监委对已作出处分决定的28件案件决定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共性问题1处,已及时指出并要求整改。

“处分决定执行到位,纪律才能让人敬畏。”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将持续通过“对账式”的案件决定执行情况检查,确保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掷地有声,做实做细处分决定执行的“后半篇文章”。(芜湖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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