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笼的26万元屯集体资金

日期:09-01
巡察

“我们的村民小组长姚某说做村里的人饮工程改造,现在项目没做,用于解决项目建设资金的26万多元公益林补偿金也不知道去哪了。”今年3月,柳城县委开展了第四轮巡察,在巡察组刚去走访古砦仫佬族乡云峰村潘村屯的第一天,就接到了群众的实名举报。

“屯集体资金是群众共同的‘钱袋子’,群众不知道钱在哪、用在哪,监管不到位,风险不言而喻。”巡察组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立即开展了深入核查。

巡察组经过查阅资料、走访群众了解到,2022年6月,经群众集体商议,潘村屯决定向古砦仫佬族乡政府申请公益林补偿金268947元用于人饮工程改造,乡政府同意了申请,但由于该屯未设立屯集体账户,资金被分发放到了村民的个人账户上,村民再将该笔资金取出交给屯小组长汇总,用于人饮工程改造。但将近1年的时间过去,工程却迟迟未动工,钱也未退回给群众,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们是县委巡察组的工作人员,想和你了解一下26万多元公益林补偿金的事。”巡察组带着问题找到了姚某。

“这笔补偿金是用来做人饮工程的,有一段时间天气不好,加上我又太忙,就迟迟未动工。补偿金我可一分也没动,一直存在我的账户上!”姚某辩称。但当他得知巡察组已查阅了银行账户流水时,终于承认了其挪用26万余元屯集体资金用于个人开支的事实。

巡察机构按照“纪巡联动”“边巡边移”机制,立即将相关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不到一周时间,姚某就被立案查处,涉及的268947元集体资金也被如数退回了新开立的屯集体账户。在乡政府工作组和村委干部的监督下,云峰村潘村屯召开村民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任村民小组长和一名会计、一名出纳,潘村屯违规挪用屯集体资金的问题得到圆满解决,屯集体资金的管理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和强化。

同时,县委各巡察组举一反三,发现本轮巡察的71个村委(社区)均不同程度存在“三资”监管不到位问题,当即督促各被巡察单位立巡立改,并由县委巡察办向县农业农村局发放巡察建议书,推动该局完善机制制度,开展村屯集体“三资”清理核查专项行动,有效加强“三资”监管、防止资产流失,守好群众“钱袋子”,让群众在巡察工作中充分感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获得感。(柳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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