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银川9月1日电(记者谢建雯)记者近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宁夏修订了延用17年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坚持统一组织与自主招聘相配套、简政放权与加强监管相结合、公平公正与科学精准相统一,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促进“阳光招聘”。
根据办法,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分为统一公开招聘和自主公开招聘,并放活自主招聘权限,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新闻媒体单位可实行自主公开招聘。办法规定,允许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自主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高级职称、高技能人才,允许到区外专业对口高校、科研院所“上门招聘”。
在对公开招聘主体充分放权的同时,办法突出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明确人社部门、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具体职责,压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明确条件设置、公告发布、更改公告、降低比例、体检考察、公示等关键环节备案审核制度;强化公开招聘全过程评估和监督,要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不定期对各地各单位招聘工作进行评估检查,以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透明度和公信度。
办法明确,公开招聘应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规定公开招聘考试应当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确保招聘质量。坚持“干什么、考什么”原则,要求笔试、面试试题命制应与岗位职责相一致,与专业特点相关联,避免简单化、“一刀切”。此外,办法还对面试评委抽取、评委人数、试题命制、组织实施等做出详细规定,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更加便于招聘单位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