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爱笑的女孩又回来了

日期:08-31

“和上学期一样,我们会安排所有主科老师和她‘结对子’,不仅给她‘开小灶’补课,做思想工作,也方便时刻关心她的学习生活。同时还安排了4名品学兼优、性格开朗的同学与她组成学习小组,帮助她提高学习积极性,增进同学间的友谊。”2023年8月,在即将开学之际,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某中学一班主任向打电话回访的检察官介绍了新学期对佳佳(化名)的学习安排。

佳佳是一起性侵案件的被害人。她原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女孩,遭受侵害后变得极度内向,甚至多次出现暴力、自杀行为。“出事后,孩子每天回家都发愣,不肯去上学,晚上也经常哭闹。她不愿回家,我们只好租廉价旅社,一家人挤在不足10平方米的房间内40多天……”淮阴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去佳佳家调查了解时,孩子的奶奶伤心地说。

针对佳佳的情况,检察官积极引导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了精神疾病鉴定。结果表明,性侵行为直接造成佳佳患上创伤后应激障碍。“我也了解过心理疏导治疗价格,一次治疗要800元,像佳佳这种情况至少需要治疗15次,才能慢慢恢复正常的沟通交流。家里经济条件本来就不好,这笔治疗费实在拿不出来……”佳佳的母亲愁眉紧锁,她告诉检察官,案发后他们曾多次向犯罪嫌疑人韩某的家人索要精神损害治疗费用,但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为解决佳佳一家的燃眉之急,检察官立即帮助其申请司法救助金1万元。但是,这也是杯水车薪——虽能支付眼前的心理治疗费用,却无法支撑创伤后应激障碍后续的高昂治疗费用。

如何最大限度维护佳佳的合法权益?参考国内相关案例和民法典相关规定后,检察官决心从支持起诉讨要精神损害治疗费用入手。

讯问韩某时,检察官阐明了其犯罪行为严重侵害未成年被害人的身心健康、造成被害人严重精神损害的后果,韩某表示愿意赔偿。同时,检察官主动与法律援助中心联系,为佳佳指派经验丰富的专职律师提供法律援助,为佳佳的父母在法律咨询、收集证据、撰写民事诉状等方面给予帮助,引导其收集留存就医诊疗的相关票据,并向主治医生了解佳佳所需后续治疗时间及费用,为起诉民事赔偿提供依据。

2022年11月,淮阴区检察院对韩某以涉嫌强奸罪、猥亵儿童罪提起公诉。同年12月,淮阴区检察院向法院发出了该院首份对未成年被害人向性侵案件被告人追索精神损害治疗费用等的支持起诉书。开庭前,经检察院和法院联合调解、释法说理,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与被告人近亲属达成调解协议,后者自愿赔偿包括精神损害治疗费用在内的各项损失10万元,并一次性赔付到位。

今年1月17日,法院以韩某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韩某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案子虽已办结,但佳佳不肯上学的事情仍压在承办检察官心头。为了帮助佳佳重返校园,检察官为其安排了心理疏导,在严格保护其隐私的情况下,由专业心理咨询师为其开展多样化的心理疏导和干预。同时,该院联合妇联对佳佳已离婚的父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告知佳佳正处于特殊心理应激期,最需要家人的安慰与陪伴,希望双方共同为佳佳提供一个心理修复环境,帮助其尽早走出阴霾。

在家人的陪伴鼓励与检察官的不懈努力下,经过持续的心理治疗,今年6月,佳佳鼓足勇气重返校园。

“孩子和同学相处得很愉快,还加入了学校的篮球队,成为了校队主力,又爱笑了。”暑假期间,检察官从佳佳奶奶那里听到了这个好消息,一直悬着的心也终于放下了。

[版面编辑:肖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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