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央视网
央视网消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今天(8月25日)发布公告,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公告,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公告执行至2025年底。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收研究所所长任强:国家对于个人所得税涉及到换房这一块,个人在买卖住房过程中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对换房期限在1年以内,把已经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还,这样对降低老百姓的负担、满足老百姓的住房改善的需求有重要的作用。
具体来看,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延续实施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今天发布公告,延续实施支持公租房建设和运营的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公告,对公租房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相关契税、印花税;对城镇住房保障家庭从地方政府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公告执行至2025年底。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收研究所所长任强:公租房税收政策是国家支持住房租赁体系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这个政策会涉及到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这个政策对于降低公租房运营单位的成本有重要的作用,当然最终得到实惠还是老百姓,对于解决老百姓住房难有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