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积金租房提取有新变化,无须房屋租赁合同

日期:08-23

为进一步支持新市民、青年人在苏安居、减轻住房压力,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持续优化租房提取政策,在前期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取消与月缴存额挂钩限制的基础上,近日推出全新的租房提取政策。

在提取限制方面,过去,租房提取金额存在提取上限,存在无法全部覆盖租房金额的情况。现在,在工作所在地无房且租赁住房的缴存人,在个人公积金账户扣除按最新缴存基数留存的一个月缴存额(不含新职工补贴)后的可用余额内,每月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实现“应提尽提”。针对新市民(非苏州户籍)、青年人(40周岁以下):无须扣除相应缴存额,全额可提。(姑苏晚报)

责任编辑:陈琰SN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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