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现在我也不太理解,我已经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了相应的刑事处罚,为什么党组织还要开除我的党籍?!”永福镇曾村村民林某对到他家开展回访教育的同志抱怨道。
今年,永福县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深化清廉永福建设,对各乡镇党委所辖农村党员和监察对象存在违纪违法问题尚未受到处理处分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通过排查发现,曾村村党员林某在外省因污染环境罪被判刑8个月,仍未受到党组织处理。
经核实,因林某案发地在外省,信息不畅,执行时未能发现其党员身份,党组织也未能及时掌握其违法事实。在查实后,林某所属党组织对其做出了开除党籍的处分决定,并在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宣布。
事后,据村干部反映林某在处分决定宣布后,情绪很低落,心理负担很重,认为被开除党籍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鉴于这一情况,我们镇纪委立即对林某启动了回访教育。在充分了解其被处分后的思想动态、生产生活现状后,找准问题的症结,制定有针对性的回访方案。根据林某的自尊心强、注重荣誉感的性格特点,我们镇纪委的回访人员决定对其开展心理疏导和政策宣传。
鉴于他曾经也是一名党员,我们决定从党员的义务作为切入点,对他进行心理疏导……
“林哥,你曾经是一名党员,你还记得我们入党的初心和党员的义务吗?在党员的八大义务里就有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的要求。你违反了国家的法律,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下,党组织根据《党纪处分条例》的要求,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党员进行处分难道不是合理合规的么?”我抓住关键问题向他发问。
“合理。”林某犹豫片刻后答道。
“听说,你很珍惜党员这个身份,这很好,说明你的思想还是上进的,现在虽然受到了处分,只要你继续拥护党的领导,保持积极上进的心态,支持村里各项事业的建设,以后也还可以再向党组织靠拢的。”我安慰他道。
……
经过情感疏导和政策宣传,林某终于解开了心结,重现生活的热情,脸上露出了认可的笑容。
“如果我想重新入党,组织上还肯给我机会么?”在回访即将结束时,林某动情地说出了他内心的诉求。
“当然可以,5年影响期满之后,你可以再次向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知道了,请组织放心,我一定好好表现,争取早日重回组织的怀抱!”林某激动地说。
回访结束两个月后,镇纪委再次向村委跟踪了解林某的转变情况。
村干部向镇纪委反馈道:“林某在回访后思想转变比较大,整个人开朗起来了,做事积极主动,对于村里的工作比较支持。在我们村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需要义务出工的时候,每次他都踊跃参加,从无二话,做起事来认真负责,把村里的事当成自家的事来干。”
听到村干部的反馈,我们放心了,开展回访教育,拉近党组织与受处分人员的距离,发挥挽救、教育、帮助的作用,用真心扶起受处分党员干部重新“站”起来。(永福县纪委监委)